對鋼鐵工業的宏觀調控政策
http://www.xibaipo.cc 2008-06-04 14:37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鋼鐵工業 宏觀調控 政策 提供能源礦產、石油化工、IT通訊、房產建材、機械設備、電子電器、食品飲料、農林牧漁、旅游商貿、醫藥保艦交通物流、輕工紡織等行業專業研究報告
(一)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2007 年4 月27 日,國家發改委召開鋼鐵工業關停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議,發改委與河北、北京、江西、新疆、浙江、遼寧、山西、河南、江蘇、山東等十個省市簽訂了《關停和淘汰落后鋼鐵生產能力責任書》。根據責任書,關停和淘汰的目標是:2010年前淘汰落后煉鐵能力1 億噸,淘汰落后煉鋼能力5500 萬噸,其中2007 年需要關停和淘汰的落后煉鐵能力3000 萬噸,落后煉鋼能力3500 萬噸。2007 年重點關停和淘汰的產能是200 立方米以下高爐煉鐵能力。另外對于落后產能還將采取經濟處罰措施,對落后產能實行差別電價,每千瓦時增加0.15 元。同時,此次發改委還將落后產能的鋼鐵生產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
此次發改委和十個主要鋼鐵生產省市簽訂淘汰落后產能責任書是我國政府首次采取這樣的方式淘汰鋼鐵落后產能,表明了中央在淘汰落后鋼鐵產能方面的決心。后期發改委還將陸續與國內其他省市簽訂第二批、第三批淘汰落后產能的責任書,預計2007年發改委對于落后產能的淘汰目標可基本實現。
(二)鋼材出口退稅率下調
2006 年以來我國出口鋼材、鋼坯大幅增長,為此,我國政府從2006 年9 月開始對鋼材、鋼坯的出口退稅率進行了多次調整。2007 年5 月財政部宣布從6 月1日起將對80 多種鋼鐵產品加征5%~10%的出口關稅,同時,鋼坯的出口關稅由10%提高到15%。如果2007 年我國出口鋼材仍不能得到有效的抑制,預計后期政府可能采取進一步的關稅調整措施。
2005 年以來我國對鋼材、鋼坯出口退稅的政策變化
|
2006年9月
|
2007年4月
|
2007年5月
|
鋼材
|
由11%下調至8%
|
部分下調至5%,部分取消
|
征收5%~10%的關稅
|
鋼坯
|
征收10%的出口關稅
|
|
征收15%的出口關稅
|
資料來源:商務部、財政部
從2006 年以來,我國政府連續對鋼材出口退稅進行調整,但受國內鋼材生產能力增長迅速及國際鋼材價格高位運行的影響,我國鋼材出口不但未下降反而大幅上升,如下表所示。此次加征關稅將大大增加我國鋼材的出口成本,無疑將削弱中國出口鋼材的國際競爭力。同時有利于緩解目前我國鋼材、鋼坯出口所面臨的日益嚴重的反傾銷訴訟及調查。
2007年各月份我國出口鋼材數量變化
|
1 月份
|
2 月份
|
3 月份
|
4 月份
|
出口鋼材
|
437
|
438
|
538
|
716
|
出口鋼坯
|
55
|
58
|
66
|
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