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軟件產業的發展歷程
本文導讀:“軟件”作為術語首次被使用是在1959年,而軟件類業務從1949年就已起步。“軟件”初期的發展幾乎都是在美國完成。我們借用麥肯錫公司觀點,簡單梳理一下軟件發展歷史。到目前為止,全球軟件產業的發展已經經歷了比較完整的5代:
“軟件”作為術語首次被使用是在1959年,而軟件類業務從1949年就已起步。“軟件”初期的發展幾乎都是在美國完成。我們借用麥肯錫公司觀點,簡單梳理一下軟件發展歷史。到目前為止,全球軟件產業的發展已經經歷了比較完整的5代:
1) 第一代:早期專業的服務公司(1949-1959)
第一批獨立于賣主的軟件公司是為客戶開發定制解決方案的專業軟件服務公司。在美國,這個發展過程是由幾個大軟件項目推進的,這些項目先是由美國政府出面,后來被幾家美國大公司認購。這些巨型項目為第一批獨立的美國軟件公司提供了重要的學習機會,并使美國在軟件產業中成了早期的主角。例如開發于1949年到1962年間的SAGE系統,是第一個極大的計算機項目。在歐洲,幾家軟件承包商也在50年代和60年代開始發展起來,但總體上,比美國發生的進展晚了幾年。
主要公司:CSC、規劃研究公司、加州分析中心和管理美國科學公司
特點:每次為一個客戶提供一個定制的軟件,包括技術咨詢、軟件編程和軟件維護。軟件銷售是一次性的,不可復制。
2) 第二代:早期軟件產品公司(1959-1969)
在第一批獨立軟件服務公司成立10年后,第一批軟件產品出現了。這些初級的軟件產品被專門開發出來重復銷售給一個以上的客戶。一種新型的軟件公司誕生了,這是一種要求不同管理和技術的公司。第一個真正的軟件產品誕生于1964年。它是由ADR公司接受RCA委托開發的一個可以形象的代表設備邏輯流程圖的程序。
在這個時期,軟件開發者設立了今天仍然存在的基礎。它們包括了一個軟件產品的基本概念、它的定價、它的維護、以及它的法律保護手段。
主要公司:ADR、Informatics
特點:不是出售一個獨立的產品,而是將一個軟件多次銷售。
3) 第三代:強大的企業解決方案提供商的出現(1969-1981)
在第二代后期歲月里,越來越多的獨立軟件公司破土而出,與二代軟件不同的是,規模化的企業提供的新產品--可以看出他們已經超越了硬件廠商所提供的產品。最終,客戶開始從硬件公司以外的賣主那兒尋找他們的軟件來源并為其付錢。70年代早期的數據庫市場最為活躍,原因之一是獨立數據庫公司的出現。數據庫系統在技術上很復雜,而且幾乎所有行業都需要它。但從由計算機生產商提供的系統被認為不夠完善以來,獨立的提供商侵入了這個市場,使其成為70年代最活躍的市場之一。
歐洲同樣進入了這個市場。1969年在德國法蘭克福南邊的一個中等城市達姆斯塔特的應用信息處理研究所的6位成員,創立了SoftwareAG,至1972年它進入了美國市場,而且此后不久,就在全世界銷售它的主打產品。其他在這個市場扮演重要角色的公司有Cincom系統公司(1968年)、計算機聯合(CA)公司(1976)和Sybase(1984)。80年代和90年代,許多企業解決方案提供商從大型計算機專有的操作系統平臺轉向諸如Unix(1973)、IBMOS/2和微軟NT等新的平臺。
主要企業:SAP、ORACLE、PEOPLESOFT。
特點:軟件企業開始以企業解決方案供應商的面目出現。
4) 第四代:客戶大眾市場軟件(1981-1994)
個人計算機的出現建立了一種全新的軟件:基于個人計算機的大眾市場套裝軟件。同樣,這種市場的出現影響了對于以前的營銷和銷售方式。第一批"個人"計算機,1975年誕生于美國MITS的Altair8800,同樣還有蘋果II性計算機于1977年上市,但是這兩個平臺都未能成為持久的個人計算機標準平臺。直到,1981年IBM推出了IBMPC,一個新的軟件時代才開始了。這個時期的軟件是真正獨立的軟件產業誕生的標志,同樣也是收縮-覆蓋的套裝軟件引入的開端。微軟是這個時代最成功和最有影響力的代表軟件公司。這個時期其他成功的代表公司是Adobe、Autodesk、Corel、Intuit和Novell。
總之,人們看到20世紀80年代軟件產業以激動人心的每年20%的增長率發展。美國務員 軟件產業的年收入在1982年增長到100億美元,在1985年則為250億美元--比1979年的數字高10倍。
主要企業:微軟、Intuit、Lotus
特點:基于個人計算機的大眾市場軟件
5) 第五代:互聯網增值服務(1994-現在)
由于Internet的介入,軟件產業發展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時代。高速發展的互聯網給軟件產業帶來的革命性的意義,給軟件發展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舞臺。當電腦開始普及的時候,軟件是建立在電腦平臺上的;而互聯網出現以后,網絡逐漸成為軟件產品新的平臺,大量基于網絡的軟件不斷涌現,大大繁榮了軟件產業的發展
主要企業:Yahoo、Google、騰訊等
特點:不再通過銷售軟件獲得收入,而是通過應用來自外部軟件公司的軟件獲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