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電力產業發展狀況簡析
本文導讀:近年來,隨著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巴基斯坦電力供應不足的問題日漸突出,拉閘限電的情況時有發生,給企業的正常生產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為改變當前電力緊張的局面,巴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對電力業的投入,并鼓勵和吸引外商和民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巴基斯坦電力供應不足的問題日漸突出,拉閘限電的情況時有發生,給企業的正常生產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為改變當前電力緊張的局面,巴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對電力業的投入,并鼓勵和吸引外商和民間投資電力領域。
一、巴基斯坦電力行業發展現狀
(一)發電能力
截至2007年底,巴基斯坦共有各類大中型電廠(站)37座,總裝機容量為1944萬千瓦。其中火電廠31座(燃油和燃氣29座,燃煤2座),裝機容量為1251.5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64.4%;大型水電站4座,裝機容量為649.3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33.2%。塔貝拉水電站為巴目前最大的水電站,裝機容量達347.8萬千瓦;小型水電站數十個,但總裝機容量僅為10.8萬千瓦;核電站2座,裝機容量為46.2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2.4%。風能、太陽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尚處于探索和嘗試階段,未形成規模。
(二)供需情況
巴電站總裝機容量雖達1944萬千瓦,但由于輸電過程中損耗等原因,目前實際送電能力僅為1514萬千瓦,2007年的電力供應缺口為200多萬千瓦。預計到2010年,電力需求量將達到2050萬千瓦,以目前的電力供應水平,缺口將增至500萬千瓦以上。在電力消費方面,居民用電占將近一半(43.3%),工業用電約占四分之一(26.6%),農業、商業和公共用電分別占12.6%、6.0%和4.9%,其它行業占6.6%。
(三)存在問題
1947年印巴分治之初,巴基礎設施異常薄弱,電力行業幾近空白。上世紀60年代,巴在印度河分水協議項下使用援款建成的塔貝拉等電站項目,較好地解決了當時電力供應問題。之后由于各種原因,電力行業發展緩慢,使電力短缺問題逐漸突出。為此,巴政府自1994年以來先后出臺了鼓勵私營領域投資辦電、對國有電力部門和企業實行私有化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外國投資者和巴私營企業陸續投資建設了18座電廠,總裝機容量達585.9萬千瓦,占巴全國總裝機容量的近三分之一,這些電廠的建成,對緩解電力供需矛盾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巴電力行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下列問題,電力供應不足的問題短期內無法根本解決。
1.建設資金缺乏。巴政府在開發建設大型水電站方面一直雄心勃勃,但由于自身財力有限,且無法從國際金融機構或其它國家籌措到建設資金,許多項目遲遲不能啟動。
2.建設能力薄弱。巴經濟較為落后,工業化程度低,電力設備制造業尚未真正起步,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幾乎所有大中型電力項目都不能獨立實施,從設計、采購、施工到安裝調試、檢修維護、運行管理的各個環節均嚴重依賴外國承包商。
3.輸電損失嚴重。巴絕大多數水電站位于北部地區,而用電負荷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的大中城市,由于送電距離較遠,加上輸電線路電壓額度不一、部分輸變電系統超負荷運行、設備陳舊老化、盜電嚴重等原因,電力損失率高達22%。
4.電力結構不盡合理。
巴擁有豐富的水力資源,但除上個世紀60~70年代建設了幾個大型水電站外,以后很長時間未再建大型水電項目,新上項目多以火電項目為主。巴目前石油、天然氣探明儲量有限,隨著近年油氣價格的持續上漲,不但發電成本上升,原料供應也將日趨緊張。
5.電價確定不合理,政府負擔過重。火電在巴電力供應中占主導地位(占64.4%),且以油氣為主要燃料。近年來隨著國際油氣價格的持續上漲,發電成本不斷攀升,但巴目前平均電價卻維持在4盧比/度(折合6.7美分)左右的水平。為避免電價上漲沖擊企業生產和人民生活,巴政府每年被迫進行巨額財政補貼,僅2006~2007財年,對電力部門的補貼就達10億美元,預計2007~2008財年將增至12億美元。
二、巴電力業發展前景和規劃
印度河從北部山地至南部平原縱貫巴全境,沿途杰勒姆河、奇鈉伯河、拉維河等支流匯入,發展水電具有得天獨厚的自然優勢,水電裝機容量估計可達4600萬千瓦,但目前已建成水電站的裝機容量不到650萬千瓦。其次,巴煤炭儲量豐富,估計儲量可達1850億噸,雖然含硫量偏高,但仍可作為替代油氣的火電燃料。此外,巴南部臨海,廣闊的沙漠地帶蘊涵著取之不盡的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
為解決日益突出的電力供應不足問題,保障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巴政府擬訂了電力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首先大力發展水電,推動尼勒姆?杰勒姆、巴沙、卡拉巴戈、阿厚瑞等幾個大型項目盡快上馬;把煤電作為今后火電發展的重點之一,努力尋求外國資金和技術支持,加大勘探和開采力度;積極開發和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資源;繼續擴大同有關國家在核電領域的合作。
為此,巴政府對中期(2005~2010年)和長期(2030年前)電力發展規劃如下:
1.鼓勵采取PPP或BOT的方式,在各主要河流(特別是印度河)上建設大中型水電站,在水渠或小河上修建小型水電站,力爭在2030年前使水電裝機容量由646萬千瓦提高到3266萬千瓦。
2.最大限度發展煤電,使燃煤電站的裝機容量在2030年前達到2000萬千瓦左右,占發電總量的18%。
3.積極發展核電,努力實現2030年核電裝機總容量880萬千瓦的目標。
4.大力開發可再生能源,2010年前在俾路支省和信德省等地建成70萬千瓦的風力電站,2030年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發電總量的5%(970萬千瓦)。
5.進一步推動私營部門參與電力行業發展,使其參與建設電站的裝機容量在2010年達到710萬千瓦。
6.加強輸電網絡的維修和改造,提高輸電能力,減少電力損失。
7.加快對水利電力發展署、國家電網公司等國有電力部門的重組和私有化步伐,通過實現商業化運作,提高這些部門工作效率、質量和服務水平。
三、對擴大中巴電力合作的建議
我國企業自上世紀80年代初就已開始與巴電力部門開展合作,在其后的20多年中,先后承攬了近40個電力行業的項目,涵蓋水電、火電和核電,累計合同額約20億美元,其中已建成的項目有28個,完成營業額14億多美元,包括在巴頗具影響的一批大型和特大型的項目。
這些項目的總體建設速度、質量和水平,得到巴政府和人民的普遍認可,并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雙方進一步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綜合考慮中巴友好關系、巴電力發展現狀及我綜合國力和相關行業發展情況,現就加強中巴電力合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推動國內有實力的電力企業與國際知名企業和銀團組成聯合體以BOT或PPP方式在巴實施電站項目。
(二)鼓勵和支持企業到巴投資設廠,開展設備組裝和小型零部件生產。
(三)利用無償援助資金,為巴技術人員舉辦小水電項目培訓班,并建立示范項目。
(四)繼續規范和協調企業參與巴電力項目的投議標,指導和督促他們認真履行社會責任,保證項目工期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