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資對中國醫藥產業的負面影響及對策
http://www.xibaipo.cc 2008-08-05 17:04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外商直接投資對中國醫藥產業的負面影響及對策
醫藥產業作為典型的高科技產業,一直走在吸引和利用外資的前沿。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在我國的醫藥產業中占據了重要地位。2005年“三資”性質的醫藥企業工業總產值已經達到了1 047.9億元,占醫藥工業總產值的?24.70%。 “三資”性質的醫藥工業總資產占醫藥工業總資產的21.4%。外資的進入有力地帶動了我國醫藥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為我國的醫藥產業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近年來外資醫藥企業在華迅速擴張,也對我國民族醫藥產業產生了一定的沖擊,外商直接投資的負面效應開始顯現。分析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醫藥產業的負面效應,制定相應的外資規制政策勢在必行。??
1 外商直接投資對醫藥產業的負面影響剖析?
1.1 削弱本土醫藥企業技術創新
根據外商直接投資現代化學派的觀點,外商直接投資會通過技術溢出效應促進東道國的技術進步。但在醫藥產業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并不明顯,黃靜[1]運用包絡分析對我國工業1999-2003年間22個行業的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的實證分析中指出,作為高技術產業的醫藥制造業技術溢出效應并不明顯,僅僅排在化學纖維制造業之前。周劍[2]采用橫截面數據,對2004年7個工業部門細分行業的技術溢出效應的實證分析表明外資技術溢出效應也并不明顯。并且,由于外商直接投資存在技術溢出效應的同時,還會產生擠出效應與替代效應。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通過利用技術壟斷(如專利技術、優先技術標準、認證制度等)和技術壁壘對本土企業進行排擠,外資研發機構的吸引人才、購買研究項目對國內研發機構的排擠,則可能會遏制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1.2 擠壓本土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
外資直接投資企業依靠不斷引進的新藥以及原研藥,基本上占領了技術含量較高的領域(如腫瘤治療領域、心血管介入領域)的高端主流醫院的用藥市場。相關數據表明:2002-2006年,我國重點地區典型醫院用藥市場中,外資、合資企業的市場份額呈現穩步上升的趨勢,從2002年的31.67%上升到2006年的40.16%。5年間外資和合資藥企在我國醫藥市場的銷售增長率平均達到了25%,遠遠高出國內企業。2007年,在全國醫院購入藥品金額較多的前10家廠家中,有一半是外資和合資企業[3]。而我國數千家本土的醫藥企業只能在低端的仿制藥市場進行競爭。?
1.3 部分領域形成外資壟斷
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通過優勢技術、優惠政策、成功營銷在我國的醫藥市場占據了重要地位,在部分產品領域已經形成了行業壟斷的態勢。如在胰島素市場,主要被諾和諾德和禮來公司占據。2006年,在本土23億元的胰島素銷售市場中,諾和諾德實現銷售額19億元,市場份額高達82.6%;禮來公司的銷售額達到3億多元,市場占有率達13%以上;賽諾菲-安萬特公司占有1.3%的市場份額。國內生產企業只占4%左右的市場份額[4]。在外用抗真菌藥市場,19個城市的樣本醫院用藥數據表明,咪康唑的市場份額最大,達到37.4%,而在眾多廠家中,西安楊森的達克寧占有89.4%的市場份額,行業壟斷地位十分明顯[5]。??
2 外商直接投資負面影響的原因分析?
2.1 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我國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雖已出臺,但不少規定較為空泛,對于外資進入及并購沒有明確而細致的約束。?
2.2 外資享受超國民待遇
雖然我國已于2008年1月1日實行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商直接投資的超國民待遇有所改變。但在醫藥行業,外商投資企業享受了諸多的超國民待遇,這在客觀上促使了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發展,抑制了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的競爭力提高。最典型的是在藥品價格的制定方面,現行的藥品價格制定法律依據主要是原國家計委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2000年),第六條規定區別GMP與非GMP藥品、原研制藥與仿制藥、新藥和名優藥品與普通藥品進行定價,優質優價。其中,劑型規格相同的同一種藥品,GMP藥品比非GMP藥品,針劑差價率不超過40%,其它劑型差價率不超過30%;已過發明國專利保護期的原研制藥品比GMP企業生產的仿制藥品,針劑差價率不超過35%,其它劑型差價率不超過30%。而現在原研藥的定價顯然已經遠遠超出該范圍,其價格往往是仿制品的3~4倍,以奧美拉唑20 mg×14粒為例,2007年8月7日后國家限定其最高零售價為206元,而同期國內仿制品的國家限定最高零售價僅為63.8元,原研品是仿制品的3.2倍。?
2.3 本土醫藥企業競爭力較弱
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的競爭能力較弱也是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醫藥產業造成沖擊的重要原因。我國醫藥產業由于實行市場化的時間還不長,醫藥企業在規模上、技術水平上、經營能力上,與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都有較大的差距。2006年,我國共有醫藥制造企業5 368家,工業總產值為?5 018.94億元,產值平均規模僅為0.93億元,與國外的制藥企業相比,此數值偏小,大約只有發達國家醫藥企業平均規模的6%[6]。同時國內企業在管理水平、方法、手段、制度等方面不如發達國家的醫藥企業,資金不足,設備較為落后,市場開拓能力差,阻礙了我國醫藥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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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應對我國醫藥產業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負面效應的對策
利用外商直接投資作為一把雙刃劍,在給我國醫藥產業帶來正面效應和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效應。正視這些負面效應,并對利用外資加強監管,制定相對的政策措施是非常現實的重大問題。?
3.1 合理地制定外資引資政策,正確引導外國直接投資的投向
我國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進行修訂后,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對鼓勵、允許、限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做了初步規定。但其中部分規定過于空泛,應繼續完善,特別對限制、禁止外商直接投資的領域的規定應加以明細化,具體列出外商可投資的比例、金額大小等,增強其可操作性。并在此基礎上,盡快制定《醫藥產業政策法》,進一步調整外商直接投資領域的產業導向,規定外商在中國醫藥行業投資范圍。同時,在產業政策的框架內,積極鼓勵外商對醫藥行業進行投資,促進中國醫藥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加快境外品牌的國產化速度,注重引進國外先進的質量和營銷管理方式,降低外資風險和對國內市場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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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行為監管
第一,在實施《反壟斷法》后,應繼續完善《公司法》、《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以《反壟斷法》為核心的企業并購法律規范體系,以法律手段規范外資對國內企業的并購行為;合理利用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嚴格控制外資合并豁免,防止可能出現的外資市場壟斷。第二,要注重對外資經營行為的監管,嚴格監管外資利用品牌壟斷,通過不法手段擠壓醫藥商業,攫取行業利潤的行為。第三,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加強對外資并購中的國有資產評估與外資企業內部轉移價格制定的監督和管理,嚴防外資調節利潤、逃避稅收等行為,并適當借鑒國外的規定,適時制定反轉移定價稅法。第四,注重現行法律法規的客觀影響,2007年實施的《處方管理辦法》客觀上對外資造成了利好的影響。在實際操作中應避免外資擠壓國內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
3.3 逐步取消外商直接投資的超國民待遇,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在藥品定價的過程中,外資藥企以藥品專利、巨大的研發投入、產品質量好等理由與國家價格管理部門進行博弈,往往獲得較高的藥品定價。在藥品過專利期后以“原研藥”的名義“游說”,影響政府決策,繼續獲取超高的藥品價格,獲取高額行業利潤。巨大的內外資產品價格差異迫使內資企業喪失行業的高端市場,致使國內藥企陷入了“做低端市場,無錢投入研發,繼續仿制藥品,還做低端市場”的惡性循環,嚴重制約國內企業的發展。按照國際慣例,藥品只有專利藥與通用名藥之分,處在專利期的藥品享受定價方面政策扶持無可厚非,但過了專利期的外資藥品還在定價方面享有特殊權利,并享受價格保護,這種情況不合理。同時,各地方政府還應在地方性法規中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特別對那些影響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隱性超國民待遇現象(如部分地區醫藥招標中,外資企業產品落標后可以通過備案采購重新進入醫院)作一合理調整。?
3.4 扶持本土醫藥產業,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競爭力
扶持本土醫藥企業,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的競爭力是應對外商直接投資負面效應的最根本途徑。根據我國目前醫藥企業的現狀,筆者認為,對本土醫藥企業的扶持,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競爭力應該主要放在這幾個方面:1)積極推動大型國企、上市公司的優化重組。企業數目眾多,產業集中度低,企業的規模小,無法形成企業的規模經濟,無法面對跨國企業的競爭。推動大型國企、上市公司的優化重組,建立我國的大型醫藥企業集團,發揮規模經濟、范圍經濟的作用,是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的重要途徑。2)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培養技術內生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科技創新能力低下,是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競爭力較弱的主要原因,而我國目前的現實情況是,醫藥企業無力進行單獨的新藥開發,因此必須建立靈活的科技創新網絡組織,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制藥企業、研究機構、高等院校、醫療機構、金融機構、政府主管部門緊密結合、合理分工的網絡結構體系。3)推進醫藥產業相關基礎、中介服務的建設,實施地區產業集聚效應。長期以來我國存在條塊分割、市場機制不健全、低信任度、高交易成本等制度方面的缺陷,使部分地區和企業只注重使用內部資源而忽視外部資源,從而使產業集群效應未能奏效。因此,要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合理規劃、建立相關公共平臺、聯系網絡以促進技術、經驗和知識的交流,優化醫藥產業的競爭結構,減少重復研究及投資,增強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力度,從整體上提升醫藥產業的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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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結語
本文著力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的醫藥產業的負面影響:消弱本土醫藥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擠壓本土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部分領域形成壟斷,可能威脅我國醫藥經濟安全。本文分析了這些負面效應產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在外資在華布局基本完成、醫藥產業價值鏈不斷轉向我國的今天,各級政府在吸引醫藥產業外商直接投資的政策上應充分考慮其負面效應,權衡利弊,采取相應政策措施規避外商直接投資的負面效應。?
1 外商直接投資對醫藥產業的負面影響剖析?
1.1 削弱本土醫藥企業技術創新
根據外商直接投資現代化學派的觀點,外商直接投資會通過技術溢出效應促進東道國的技術進步。但在醫藥產業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并不明顯,黃靜[1]運用包絡分析對我國工業1999-2003年間22個行業的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的實證分析中指出,作為高技術產業的醫藥制造業技術溢出效應并不明顯,僅僅排在化學纖維制造業之前。周劍[2]采用橫截面數據,對2004年7個工業部門細分行業的技術溢出效應的實證分析表明外資技術溢出效應也并不明顯。并且,由于外商直接投資存在技術溢出效應的同時,還會產生擠出效應與替代效應。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通過利用技術壟斷(如專利技術、優先技術標準、認證制度等)和技術壁壘對本土企業進行排擠,外資研發機構的吸引人才、購買研究項目對國內研發機構的排擠,則可能會遏制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1.2 擠壓本土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
外資直接投資企業依靠不斷引進的新藥以及原研藥,基本上占領了技術含量較高的領域(如腫瘤治療領域、心血管介入領域)的高端主流醫院的用藥市場。相關數據表明:2002-2006年,我國重點地區典型醫院用藥市場中,外資、合資企業的市場份額呈現穩步上升的趨勢,從2002年的31.67%上升到2006年的40.16%。5年間外資和合資藥企在我國醫藥市場的銷售增長率平均達到了25%,遠遠高出國內企業。2007年,在全國醫院購入藥品金額較多的前10家廠家中,有一半是外資和合資企業[3]。而我國數千家本土的醫藥企業只能在低端的仿制藥市場進行競爭。?
1.3 部分領域形成外資壟斷
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通過優勢技術、優惠政策、成功營銷在我國的醫藥市場占據了重要地位,在部分產品領域已經形成了行業壟斷的態勢。如在胰島素市場,主要被諾和諾德和禮來公司占據。2006年,在本土23億元的胰島素銷售市場中,諾和諾德實現銷售額19億元,市場份額高達82.6%;禮來公司的銷售額達到3億多元,市場占有率達13%以上;賽諾菲-安萬特公司占有1.3%的市場份額。國內生產企業只占4%左右的市場份額[4]。在外用抗真菌藥市場,19個城市的樣本醫院用藥數據表明,咪康唑的市場份額最大,達到37.4%,而在眾多廠家中,西安楊森的達克寧占有89.4%的市場份額,行業壟斷地位十分明顯[5]。??
2 外商直接投資負面影響的原因分析?
2.1 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我國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雖已出臺,但不少規定較為空泛,對于外資進入及并購沒有明確而細致的約束。?
2.2 外資享受超國民待遇
雖然我國已于2008年1月1日實行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商直接投資的超國民待遇有所改變。但在醫藥行業,外商投資企業享受了諸多的超國民待遇,這在客觀上促使了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發展,抑制了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的競爭力提高。最典型的是在藥品價格的制定方面,現行的藥品價格制定法律依據主要是原國家計委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2000年),第六條規定區別GMP與非GMP藥品、原研制藥與仿制藥、新藥和名優藥品與普通藥品進行定價,優質優價。其中,劑型規格相同的同一種藥品,GMP藥品比非GMP藥品,針劑差價率不超過40%,其它劑型差價率不超過30%;已過發明國專利保護期的原研制藥品比GMP企業生產的仿制藥品,針劑差價率不超過35%,其它劑型差價率不超過30%。而現在原研藥的定價顯然已經遠遠超出該范圍,其價格往往是仿制品的3~4倍,以奧美拉唑20 mg×14粒為例,2007年8月7日后國家限定其最高零售價為206元,而同期國內仿制品的國家限定最高零售價僅為63.8元,原研品是仿制品的3.2倍。?
2.3 本土醫藥企業競爭力較弱
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的競爭能力較弱也是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醫藥產業造成沖擊的重要原因。我國醫藥產業由于實行市場化的時間還不長,醫藥企業在規模上、技術水平上、經營能力上,與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都有較大的差距。2006年,我國共有醫藥制造企業5 368家,工業總產值為?5 018.94億元,產值平均規模僅為0.93億元,與國外的制藥企業相比,此數值偏小,大約只有發達國家醫藥企業平均規模的6%[6]。同時國內企業在管理水平、方法、手段、制度等方面不如發達國家的醫藥企業,資金不足,設備較為落后,市場開拓能力差,阻礙了我國醫藥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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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應對我國醫藥產業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負面效應的對策
利用外商直接投資作為一把雙刃劍,在給我國醫藥產業帶來正面效應和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效應。正視這些負面效應,并對利用外資加強監管,制定相對的政策措施是非常現實的重大問題。?
3.1 合理地制定外資引資政策,正確引導外國直接投資的投向
我國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進行修訂后,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對鼓勵、允許、限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做了初步規定。但其中部分規定過于空泛,應繼續完善,特別對限制、禁止外商直接投資的領域的規定應加以明細化,具體列出外商可投資的比例、金額大小等,增強其可操作性。并在此基礎上,盡快制定《醫藥產業政策法》,進一步調整外商直接投資領域的產業導向,規定外商在中國醫藥行業投資范圍。同時,在產業政策的框架內,積極鼓勵外商對醫藥行業進行投資,促進中國醫藥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加快境外品牌的國產化速度,注重引進國外先進的質量和營銷管理方式,降低外資風險和對國內市場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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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行為監管
第一,在實施《反壟斷法》后,應繼續完善《公司法》、《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以《反壟斷法》為核心的企業并購法律規范體系,以法律手段規范外資對國內企業的并購行為;合理利用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嚴格控制外資合并豁免,防止可能出現的外資市場壟斷。第二,要注重對外資經營行為的監管,嚴格監管外資利用品牌壟斷,通過不法手段擠壓醫藥商業,攫取行業利潤的行為。第三,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加強對外資并購中的國有資產評估與外資企業內部轉移價格制定的監督和管理,嚴防外資調節利潤、逃避稅收等行為,并適當借鑒國外的規定,適時制定反轉移定價稅法。第四,注重現行法律法規的客觀影響,2007年實施的《處方管理辦法》客觀上對外資造成了利好的影響。在實際操作中應避免外資擠壓國內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
3.3 逐步取消外商直接投資的超國民待遇,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在藥品定價的過程中,外資藥企以藥品專利、巨大的研發投入、產品質量好等理由與國家價格管理部門進行博弈,往往獲得較高的藥品定價。在藥品過專利期后以“原研藥”的名義“游說”,影響政府決策,繼續獲取超高的藥品價格,獲取高額行業利潤。巨大的內外資產品價格差異迫使內資企業喪失行業的高端市場,致使國內藥企陷入了“做低端市場,無錢投入研發,繼續仿制藥品,還做低端市場”的惡性循環,嚴重制約國內企業的發展。按照國際慣例,藥品只有專利藥與通用名藥之分,處在專利期的藥品享受定價方面政策扶持無可厚非,但過了專利期的外資藥品還在定價方面享有特殊權利,并享受價格保護,這種情況不合理。同時,各地方政府還應在地方性法規中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特別對那些影響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隱性超國民待遇現象(如部分地區醫藥招標中,外資企業產品落標后可以通過備案采購重新進入醫院)作一合理調整。?
3.4 扶持本土醫藥產業,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競爭力
扶持本土醫藥企業,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的競爭力是應對外商直接投資負面效應的最根本途徑。根據我國目前醫藥企業的現狀,筆者認為,對本土醫藥企業的扶持,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競爭力應該主要放在這幾個方面:1)積極推動大型國企、上市公司的優化重組。企業數目眾多,產業集中度低,企業的規模小,無法形成企業的規模經濟,無法面對跨國企業的競爭。推動大型國企、上市公司的優化重組,建立我國的大型醫藥企業集團,發揮規模經濟、范圍經濟的作用,是提升民族醫藥工業的重要途徑。2)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培養技術內生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科技創新能力低下,是我國本土醫藥企業競爭力較弱的主要原因,而我國目前的現實情況是,醫藥企業無力進行單獨的新藥開發,因此必須建立靈活的科技創新網絡組織,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制藥企業、研究機構、高等院校、醫療機構、金融機構、政府主管部門緊密結合、合理分工的網絡結構體系。3)推進醫藥產業相關基礎、中介服務的建設,實施地區產業集聚效應。長期以來我國存在條塊分割、市場機制不健全、低信任度、高交易成本等制度方面的缺陷,使部分地區和企業只注重使用內部資源而忽視外部資源,從而使產業集群效應未能奏效。因此,要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合理規劃、建立相關公共平臺、聯系網絡以促進技術、經驗和知識的交流,優化醫藥產業的競爭結構,減少重復研究及投資,增強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力度,從整體上提升醫藥產業的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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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著力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的醫藥產業的負面影響:消弱本土醫藥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擠壓本土醫藥企業的生存空間,部分領域形成壟斷,可能威脅我國醫藥經濟安全。本文分析了這些負面效應產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在外資在華布局基本完成、醫藥產業價值鏈不斷轉向我國的今天,各級政府在吸引醫藥產業外商直接投資的政策上應充分考慮其負面效應,權衡利弊,采取相應政策措施規避外商直接投資的負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