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延續有關事項的公告
http://www.xibaipo.cc 2009-01-08 14:34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國食藥監辦〔2008〕503號),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號(以下統稱批準文號)已作相應調整。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國食藥監辦〔2008〕503號),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號(以下統稱批準文號)已作相應調整。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延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為解決企業現有包裝材料的使用問題,避免印有調整前批準文號包裝材料的浪費,申請衛生行政許可延續并于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獲得批準的化妝品,自獲得新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之日起,一年內生產或進口的產品,仍可使用其印有調整前批準文號的包裝材料,此后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其產品標簽標識應使用調整后的批準文號。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我局批準延續衛生許可的化妝品,將在其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備注欄中加注該產品調整前的批準文號。同時我局將公布2008年9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期間批準延續產品的批準文號及其調整前的相應信息。
一、為解決企業現有包裝材料的使用問題,避免印有調整前批準文號包裝材料的浪費,申請衛生行政許可延續并于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獲得批準的化妝品,自獲得新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之日起,一年內生產或進口的產品,仍可使用其印有調整前批準文號的包裝材料,此后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其產品標簽標識應使用調整后的批準文號。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我局批準延續衛生許可的化妝品,將在其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備注欄中加注該產品調整前的批準文號。同時我局將公布2008年9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期間批準延續產品的批準文號及其調整前的相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