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標識,不能“有標無識”
http://www.xibaipo.cc 2009-01-05 11:21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以北京奧運會和國家“十一五”規劃為契機,國家建設部陸續出臺了一些公共設施標準,全面實施國家標準化戰略,使得公共設施標識成為公眾日益關注的話題。
以北京奧運會和國家“十一五”規劃為契機,國家建設部陸續出臺了一些公共設施標準,全面實施國家標準化戰略,使得公共設施標識成為公眾日益關注的話題。零點研究咨詢集團在2008年11月22日于廣州召開的第四屆中國公共服務評價國際研討會上發布的《2008年中國公共服務公眾評價指數報告》中指出:我國公共標識規范化目前難以令人滿意;各地區在標識規范化工作中發展不均衡;道路交通標識的規范化是公眾認為最需要改進的環節。這個調查結果至少暴露出了目前公共標識規范與管理中存在的三個核心問題:一是標識設計缺乏“以認為本”的實效性,二是標識管理的職責分散,造成管理執行力貫徹不利;三是標識管理中缺失公眾監督。
公共標識規范化難以令人滿意,道路交通的標識問題最嚴重
在此次調查中,認為公共設施標識非常規范和比較規范的被訪者占總體比例不足5成(47.7%),且鄉鎮地區的標識規范化問題更為嚴重。認為公共標識符合規范性的受訪者比例從城市到鄉鎮逐級遞減,城市(62.3%),城鎮(47.2%)到農村(41.1%)。即使在公共標識規范性較好的城市地區,還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北京、上海、廣州三個一級城市的情況相對較好,而武漢在本次調查的7個城市中表現最差,只有35.9%的武漢公眾對本市公共標識規范化工作表示認可。
調查結果顯示,公眾認為最應該改善的是道路交通標識,其次是公共廁所和大型社區的標識。事實上,相關部門對于道路交通的公共標識,包括街路巷、交通路牌等早有規范性要求,為何卻被公眾認為是最需要改進的公共標識?
資料來源:零點研究咨詢集團《2008年中國公共服務公眾評價指數報告》。
研究人員認為,這個調查結果至少暴露出目前我國公共標識工作中存在的三個問題:
問題一:標識規范,不夠“以認為本”
識別和指示方向是公共標識最基礎的功能,因此,標識的規范應以“認”為先,但事實卻是標識的規范性存在“標識不識”的情況,這個問題起碼在兩個方面有體現。一是標識的指示功能不到位,如有些道路的指示材料存在反光問題;在轉彎等路口缺乏預先提示;缺乏對主要標志建筑和區域的指示等。二是公共標識的中英文對譯混亂,比如同樣是“路”,存在“lu”和“road”的拼音與英文混用的多種寫法;同樣是“廁所”,存在“WC”這種非國際化的英文對譯。
可喜的是,各地已陸續出臺相關法律,確保標識規范工作得以落實。公共標識立法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好辦法,規范不再是一紙空文,而是訴諸法律,如果不遵守,則是違法。而對于公共場合所存在的英文標識問題,政府部門也已經積極行動起來,著力做一些規范的完善和落地工作。比如為迎接第十六屆亞運會,廣州市相關部門已經正在牽頭組織制訂廣東省地方標準《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規范》。相信通過這一系列加強公共標識規范化工作的不斷推進,一定能使得公共標識的規范化工作更加貼近人性,更加實效。
問題二:標識管理,多頭職責分散
公共設施標識規范化工作是一個系統工作,而我國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工作則呈分散態勢。旅游標識歸旅游部門管理,街道路牌歸城管負責,交通設施則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這種管理職責的分散使得公共標識規范工作被強行拆分,造成城市大系統的標識混亂。
一個綜合的職能部門或者是綜合的協調部門將會對公共標識的統一監管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只有把城市管理的分散職能集中起來,才能做到城市系統的形象提升。
問題三:標識管理:公眾監督缺失
要提高公共標識規范性,一個長效的監管機制不能缺少,否則媒體熱度一過,標識繼續有標無識。公共標識本更多的是為老百姓提供便利,公共標識做的好不好還是要有老百姓的反饋,還得由老百姓說了算。作為普通市民,應當積極參與到城市的公共標識監管工作中,并且要存在一個暢通的反饋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能夠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規范整改。定期向群眾征集意見,定期由群眾檢查規范性工作,才是城市標識長效規范的關鍵。
改善和解決公共設施標識規范化僅僅是城市管理的一個起點,借由公共設施標識展開城市形象整體提升才是真正的百姓之福。當建立起有效的標準,并且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使得標準能依法進行貫徹,同時輔以群眾監督,相信公共標識將不僅僅能使得我們出行生活更方便,而且能成為城市建設中一道美麗和諧的風景線。
技術說明:此次調查使用多階段隨機抽樣方式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成都、沈陽和西安7個城市,浙江紹興諸暨、福建福州長樂、遼寧遼陽燈塔、河北石家莊辛集、湖南岳陽臨湘、四川成都彭州、陜西咸陽興平7個小城鎮及其周邊農村地區的3802名16-60歲常住居民進行的入戶訪問。其中城鎮居民2668名,農村居民1134名。數據結果已根據各地實際人口規模加權處理,在95%置信度下本次調查抽樣誤差為±0.87%。
公共標識規范化難以令人滿意,道路交通的標識問題最嚴重
在此次調查中,認為公共設施標識非常規范和比較規范的被訪者占總體比例不足5成(47.7%),且鄉鎮地區的標識規范化問題更為嚴重。認為公共標識符合規范性的受訪者比例從城市到鄉鎮逐級遞減,城市(62.3%),城鎮(47.2%)到農村(41.1%)。即使在公共標識規范性較好的城市地區,還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北京、上海、廣州三個一級城市的情況相對較好,而武漢在本次調查的7個城市中表現最差,只有35.9%的武漢公眾對本市公共標識規范化工作表示認可。
調查結果顯示,公眾認為最應該改善的是道路交通標識,其次是公共廁所和大型社區的標識。事實上,相關部門對于道路交通的公共標識,包括街路巷、交通路牌等早有規范性要求,為何卻被公眾認為是最需要改進的公共標識?
資料來源:零點研究咨詢集團《2008年中國公共服務公眾評價指數報告》。
研究人員認為,這個調查結果至少暴露出目前我國公共標識工作中存在的三個問題:
問題一:標識規范,不夠“以認為本”
識別和指示方向是公共標識最基礎的功能,因此,標識的規范應以“認”為先,但事實卻是標識的規范性存在“標識不識”的情況,這個問題起碼在兩個方面有體現。一是標識的指示功能不到位,如有些道路的指示材料存在反光問題;在轉彎等路口缺乏預先提示;缺乏對主要標志建筑和區域的指示等。二是公共標識的中英文對譯混亂,比如同樣是“路”,存在“lu”和“road”的拼音與英文混用的多種寫法;同樣是“廁所”,存在“WC”這種非國際化的英文對譯。
可喜的是,各地已陸續出臺相關法律,確保標識規范工作得以落實。公共標識立法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好辦法,規范不再是一紙空文,而是訴諸法律,如果不遵守,則是違法。而對于公共場合所存在的英文標識問題,政府部門也已經積極行動起來,著力做一些規范的完善和落地工作。比如為迎接第十六屆亞運會,廣州市相關部門已經正在牽頭組織制訂廣東省地方標準《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規范》。相信通過這一系列加強公共標識規范化工作的不斷推進,一定能使得公共標識的規范化工作更加貼近人性,更加實效。
問題二:標識管理,多頭職責分散
公共設施標識規范化工作是一個系統工作,而我國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工作則呈分散態勢。旅游標識歸旅游部門管理,街道路牌歸城管負責,交通設施則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這種管理職責的分散使得公共標識規范工作被強行拆分,造成城市大系統的標識混亂。
一個綜合的職能部門或者是綜合的協調部門將會對公共標識的統一監管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只有把城市管理的分散職能集中起來,才能做到城市系統的形象提升。
問題三:標識管理:公眾監督缺失
要提高公共標識規范性,一個長效的監管機制不能缺少,否則媒體熱度一過,標識繼續有標無識。公共標識本更多的是為老百姓提供便利,公共標識做的好不好還是要有老百姓的反饋,還得由老百姓說了算。作為普通市民,應當積極參與到城市的公共標識監管工作中,并且要存在一個暢通的反饋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能夠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規范整改。定期向群眾征集意見,定期由群眾檢查規范性工作,才是城市標識長效規范的關鍵。
改善和解決公共設施標識規范化僅僅是城市管理的一個起點,借由公共設施標識展開城市形象整體提升才是真正的百姓之福。當建立起有效的標準,并且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使得標準能依法進行貫徹,同時輔以群眾監督,相信公共標識將不僅僅能使得我們出行生活更方便,而且能成為城市建設中一道美麗和諧的風景線。
技術說明:此次調查使用多階段隨機抽樣方式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成都、沈陽和西安7個城市,浙江紹興諸暨、福建福州長樂、遼寧遼陽燈塔、河北石家莊辛集、湖南岳陽臨湘、四川成都彭州、陜西咸陽興平7個小城鎮及其周邊農村地區的3802名16-60歲常住居民進行的入戶訪問。其中城鎮居民2668名,農村居民1134名。數據結果已根據各地實際人口規模加權處理,在95%置信度下本次調查抽樣誤差為±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