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推國產盾構機潛在市場超150億
本文導讀:政策助推國產盾構機潛在市場超150億,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稱,自今年1月1日(以海關接受企業申報進口的日期為準)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大型全斷面隧道掘進機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
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稱,自今年1月1日(以海關接受企業申報進口的日期為準)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大型全斷面隧道掘進機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為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業內人士認為,這預示著大型全斷面隧道掘進機(又名盾構機)行業即將迎來黃金發展機遇。
進口盾構機絕對壟斷
專家介紹稱,盾構機是裝備制造業的標志性產品,也是當今世界上最先進的隧道掘進超大型專用設備。在中國日益重視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的今天,具有十分廣闊的市場前景。國家發改委將全斷面隧道掘進機列為國家“十五”、“十一五”的重大研發項目。有關人士預測,至2010年,全國大約需要500臺左右的盾構機。按照國際市場每臺盾構機400-600萬美元的價格計算,這一領域的潛在市場高達150億-225億元。因此,加速發展我國隧道掘進機的研發及產業化勢在必行。
據了解,由于隧道掘進機的制造工藝復雜,技術附加值高,目前國際上只有德國、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等少數幾個國家的企業具有能力生產,且造價高昂。隧道掘進機制造在國內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內工程所用的機器主要依賴進口。在國內的隧道建設中,德國和日本在中國的隧道掘進機市場占有率高達95%以上,處于絕對壟斷地位。業內人士指出,若不及早改變這一現狀,就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在地下工程建設中,面臨高額施工成本和技術上受制于外企的尷尬境地。
政策助推國產盾構機發展
為了促進國產盾構機的發展,2006年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文件將“滿足鐵路、水利工程,城市軌道建設項目的需要,加快大斷面巖石掘進機等大型施工機械的研制,盡快掌握關鍵設備制造技術”列入16項重大技術裝備之一。
目前,中鐵隧道集團與上海隧道股份(600820)是國家“863”隧道掘進機產業化基地,在隧道掘進機產業化和自主開發方面已經走在國內前列。德國海瑞克公司于2003年4月與廣重合資成立了廣州海瑞克隧道機械有限公司,形成了年組裝20臺隧道掘進機的能力。今年7月27日,由沈陽重型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沈陽礦山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而來的北方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絕對控股的方式,成功并購了德國維爾特控股公司/法國NFM公司。這場跨國并購使北方重工不僅擁有了世界知名的隧道掘進設備品牌,而且也擁有了世界先進的全系列隧道掘進設備的核心技術。
盡管在中國,盾構機已經實現了自主研發生產,但是從生產批量和高端技術上仍然無法滿足國內隧道工程建設的需要和施工要求,尤其對大直徑盾構機的制造能力尚不具備。
據專家介紹,隧道掘進機是根據隧道施工對象“量身定做”的,不同于常規的大型設備,其核心技術不在于設備本身的機電工業設計,而在于設備如何適用于各類工程地質,需要在長期的從實踐到理論、再從理論到實踐的反復探索,才能形成一套針對不同地質條件的隧道掘進機設計理論、模擬試驗方法和系統的經驗數據,因此需要幾十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經驗和對地質情況的理解。由于國內制造工廠的工業設計人員具備地質經驗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在短期內不能完成隧道掘進機的總體設計。因此,國內制造工廠獨立制造方式至少在10年內不能制造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盾構。與國外合作將是較好辦法。對進口稅收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必將助推國產盾構機的發展。
這是繼財政部調整噴氣織機和自動絡筒機及其零部件進口稅收政策后為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一項措施。
業內人士分析稱,這些政策的出臺標志著醞釀已久的振興國內裝備制造業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進入了實質性實施階段。其他相關裝備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今后將陸續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