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能源管理體制分析
本文導讀:我國當前能源管理體制分析,我國能源產業的各行業企業間缺乏相互協調,相互掣肘;能源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造成政出多門、相互推諉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長期以來,我國能源產業的各行業企業間缺乏相互協調,相互掣肘;能源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造成政出多門、相互推諉;同時,因為沒有統一的中央政府能源管理機構,中國在國際能源界聲音弱化,甚至屢屢喪失合作機遇。
能源行業企業缺少協作,相互掣肘
“能源產業是一個有機整體。”我國能源專家、原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周大地認為,“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及核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需要在統一的能源政策法規和科學的規劃和部署下有序推進。”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由于缺少集中的能源宏觀管理部門,缺少統一的能源法律和政策,目前能源行業企業競爭無序,相互掣肘。
國家電監會華北電監局副局長戴俊良告訴記者:“國內能源供應近年來多次出現大起大落,節能減排形勢嚴峻,能源行業企業之間出現煤電價格之爭、電力市場化改革方向之爭、原油與成品油定價機制之爭等,都與政府能源宏觀管理不到位、調控手段乏力有關。”
同時,長期以來我國一次能源結構性矛盾也比較突出。一是低效、高污染的煤炭在能源消費中所占比重過高,而且有進一步趨升的勢頭;二是石油、天然氣等優質清潔能源比重過低,進口大幅增長,對外依存度逐年加深;三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尚處于試驗、起步階段,發展比較遲緩。
“各種能源種類之間不僅存在如何按效能、按比例協調發展的問題,而且還存在相互之間如何補充、替代、相互轉換的問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咨詢中心主任閻三忠分析認為,盡管我國能源行業管理體制歷經多次改革,但都沒有按照“大能源”的內在要求進行體制再造,各個專業領域各自為政,不僅對整個能源產業的管理缺乏整體涉及和運作,能源產業政策和法規的制定也是按照各自為政的思路,從各個專業領域角度考慮問題、制定政策,因而難以收到整體協調發展的預期效果。“如果不下決心革除這種體制弊端,勢必影響整個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