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國創業板發展政策指導
本文導讀:2010年我國創業板發展政策指導,2010年證監會發布指導意見,對8大行業和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進入創業板需審慎對待,同時,要重點推薦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
內容提示:2010年證監會發布指導意見,對8大行業和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進入創業板需審慎對待,同時,要重點推薦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
2010年3月19日,證監會就《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答記者問。證監會要求,各保薦機構對于8大行業公司須審慎向創業板推薦,分別是紡織、服裝;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供應等公用事業;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土木工程建筑;交通運輸;酒類、食品、飲料;金融;一般性服務業;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
同時,要重點推薦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特別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海洋、先進制造、高技術服務等領域的企業,以及其他領域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強的企業。
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3月12日,已有66家企業在創業板公開發行,籌資近400億元。此外,2009年創業板IPO的過會率為79.73%,15家未通過的企業涉及持續盈利能力、規范運作、財務會計、獨立性、主體資格、募集資金運用和信披等方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