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新能源車補貼政策解析
本文導讀:6月新能源車補貼政策解析,新能源車補貼以電池容量為確定補貼的唯一指標,鉛酸電池完全被否定。前期的新能源車定義中包括鉛酸電池的項目,而此次明確補貼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內容提示:新能源車補貼以電池容量為確定補貼的唯一指標,鉛酸電池完全被否定。前期的新能源車定義中包括鉛酸電池的項目,而此次明確補貼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混合動力做為世界上銷量最大的最成熟新能源車型,中國也應有發展的機會。但此次混合動力的產品僅0.3萬元的補貼的力度較小,深度混合動力等失去發展機會。
1、新能源車的補貼高效快捷
此次新能源車的補貼主要是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然后企業轉給購車用戶或租賃商,這樣的補貼效率很高。
如果是直接購車,則消費者購車的補貼可以直接抵沖車款,減少消費者的購車手續。前期有些補貼病不能及時到用戶手中,而這樣的直接補貼可以使用戶的資金占用壓力最小。
針對租賃用車,整車企業把新能源車以較低的價格轉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的購車成本較低。
2、租賃模式成為必需
此次的新能源車試點考慮的是消費者的風險控制,因此主要推動電動車的租賃模式,也就是消費者無風險用車,如果出現產品問題,租賃公司負責與廠方交涉維修,消費者不用考慮維修等為題。這在新能源車尚不成熟的今天尤為有意義。
3、務實的城市選擇
此次選擇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這五個城市的選擇較有特色,可謂2+1+2,體現了對民企和大集團的重視。
上海和長春是上汽和一汽的總部所在,科研力量較強,而且是國有大集團的代表先鋒,因此可以代表大集團的新能源新路。
而合肥是奇瑞和江淮的所在地,奇瑞是獨立車企的旗幟企業,其發展新能源車的新品已經推出,應該有能力推進試點。
而杭州是眾泰的新家,其換電模式的電動車項目已經啟動,而且與國家思路保持一致,此次可以接力發展。
比亞迪是未來的新能源車的明星企業,而深圳的消費能力也較高,F3 DM或E6等電動車的租賃模式應該能順利推動。
二、關注點分析
1、電池成為補貼焦點
新能源車補貼以電池容量為確定補貼的唯一指標,鉛酸電池完全被否定。前期的新能源車定義中包括鉛酸電池的項目,而此次明確補貼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雖然鉛酸電池存在很多問題,但目前的部分新能源車都設置鉛酸電池和新能源電池兩種,鉛酸電池在短期內仍有促進普及的意義,鉛酸電池沒有補貼將大幅減少新能源車的數量。
而且作為混合動力主力的鎳氫電池也將很少補貼,國產電池企業潛在收益最大。
2、混合動力基本被否定
混合動力做為世界上銷量最大的最成熟新能源車型,中國也應有發展的機會。但此次混合動力的產品僅0.3萬元的補貼的力度較小,深度混合動力等失去發展機會。
由于多元化的新能源線路補貼會導致鼓勵的重點不突出,而且國內個別企業或集團的混合動力很多都是引進國外的核心技術或產品,但畢竟這些企業和集團也花了很多冤枉錢,這樣的項目不補貼就必然死亡,其項目經費沒有產業化的結果比較可惜。
三、預期效果分析
1、起步銷量不高
產品少。由于目前節能與新能源車的產品目錄僅有10期,其中真正的乘用車較少,而城市客車等混合動力等車型仍是目錄中主體,因此實際的量產花車型較少。
基本沒利潤。企業的新能源車成本較高,基本難以盈利,因此推動銷量快速提升的動力很小。
配套不容易。而地方政府的配套設施的建設也是逐步的過程,初期的很多用戶仍混感覺環境配套的不便,起步期銷量不會太高。
2、企業控制風險意識較強
由于目前的政策對產品質量和保修等標準很高, 而電池和電機等產品的耐久性等仍需要考驗,因此企業一般會控制初期的電動車銷量,防止大面積出現問題。
3、租賃模式受到推動
由于此次強化了對消費者的保護,租賃和換電模式得到強化。而汽車租賃在國內發展較慢,此次的電動車發展可能間接推動汽車購買方式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