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人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本文導讀:關于知識產權人才的定義,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從知識產權運行環節出發,國內外學者比較認同的定義是:知識產權人才是指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是在知識產權領域從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的人才
關于知識產權人才的定義,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從知識產權運行環節出發,國內外學者比較認同的定義是:知識產權人才是指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是在知識產權領域從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的人才。
在實際工作中,知識產權人才通常分為六類:
一、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工程人員與管理經營人員,比如知識產權工程師、知識產權專員、知識產權經理等;
二、專業服務機構的知識產權代理與法律服務人員,比如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知識產權律師等;
三、國家知識產權行政部門的專利(www.1633.com)及商標審查人員;
四、各級司法機關知識產權司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等;
五、各級知識產權管理機關的知識產權公共管理人員,比如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版權局等部門的行政管理與執法人員等;
六、高校、研究機構的知識產權教研人員。
知識產權人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人才機制、人才結構和師資力量等三個方面。
一、人才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的問題主要是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發展缺乏統一的、科學的規劃,人才培養的責任部門不明確,培養機構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使用單位缺乏聯動等。這些問題產生的后果是人才培養難以準確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人才數量、質量、結構的需求。在現有的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中,有關部門對于知識產權人才的界定、管理都比較模糊,沒有建立起符合知識產權人才特點的執業資格認證、職稱評定和能力評價機制等制度。比如,對于從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審查工作的人員,現行的辦法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對于從事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服務的專業人員以及為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咨詢服務的高端人才,則干脆沒有執業資格認證和職業能力評價制度。
二、人才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
從當下的情況看,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主要問題不是數量問題,而是結構不合理。比如,實踐型、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而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存在此類知識產權人才嚴重不足的突出問題。在知識產權發達的國家,專利管理事務以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部門為主,以委托事務所為輔。大量的跨國公司和國際大型企業多在法務部之外設置專職知識產權部,人員配置的數量和質量往往高于法務部。
三、師資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
經過近20年的積累,國內高校雖然聚集了一批知識產權專業教師,但從總體上看,無論是教師的數量還是質量都很難滿足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需要。據統計,目前建立了知識產權學院的10多所高校的知識產權專業教師總數不足500人,其中受過系統知識產權教育或有海外知識產權學習經歷的教師非常少。退一步說,在這些本土的知識產權教師中,具有合理的專業背景、較高的理論研究能力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教師更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