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產品網絡營銷市場現狀分析
本文導讀:然而,由于農產品網絡營銷在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我國在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方面還面臨很多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產品網絡營銷優勢作用的發揮。
內容提示:然而,由于農產品網絡營銷在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我國在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方面還面臨很多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產品網絡營銷優勢作用的發揮。
我國的農業信息網絡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建設,農業部在1986年建立了信息中心,1995年建設中國農業信息網,促進農產品網絡營銷。隨著農業部門對農產品網絡營銷的進一步重視,我國31個省級農業部門、地級農業部門的80%及縣級農業部門的40%都建立了自己的農業信息網站,通過這些網站的建設,涵蓋了種植業、農村經濟、農產品加工及林業等多方面的信息,我國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信息網絡。
同時隨著互聯網的不斷普及和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我國的部分農民開始利用網絡開展農產品的銷售活動,并且從中取得了收益。隨著更多農民開始嘗試利用農產品網絡營銷渠道,我國農民的農產品網絡營銷意識進一步提高。
然而,由于農產品網絡營銷在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我國在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方面還面臨很多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產品網絡營銷優勢作用的發揮。
2012-2016年中國生態農業產業競爭現狀與發展趨勢研究報告
(一)傳統的營銷觀念制約我國農產品發展。
網絡營銷農產品網絡營銷是一種新型的銷售方式,我國要更好地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既需要農產品的經營者能夠改變銷售的觀念,同時也需要得到消費者的認可,然而在我國目前的農產品銷售環境中,農產品的經銷者和消費者還很難完全接受網絡營銷。
從農產品的經銷者來看,大部分的經銷者對農產品網絡營銷__存在誤解,不能夠理解真正的網絡營銷,將網絡營銷等同于網絡銷售,對網絡營銷的重視不夠,再加上農產品的經銷者大多是小本經營,而發展農產品的網絡營銷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和技術等,短期內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屬于低利潤甚至虧損經營,這也導致經銷商不愿進行網絡營銷。
從農產品的消費者來看,農產品的網絡營銷主要通過網絡進行交易,消費者在付款之后才能收到貨物,使得消費者對網絡有不信任感,而網絡銷售之后的服務也使得消費者對網絡營銷望而卻步。
(二)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的基礎設施不完善。
我國農村網絡建設分布不均勻,農業信息網站主要集中在東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而對于農業生產比較多的內陸地區,經濟發展欠發達而且農村的網絡基礎建設比較落后,這些地區的很多農戶都沒有條件上網,這在很大程度上嚴重制約了農產品網絡營銷的發展。同時,由于網絡信息的時效性比較強,由于部分政府和經銷者對于網絡營銷的重視不夠,導致建立的農業信息網站不能及時更新信息,形同虛設。
由于農產品生產具有很強的季節性、易腐爛性及區域性的特點,要求完善的現代化物流配送體系,然而我國農產品物流的組織化程度比較低,在全國沒有統一的農產品市場交易信息網,沒有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這嚴重制約了農產品網絡營銷的發展。
(三)農產品網絡營銷人才缺乏制約其發展。
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需要能夠熟練運用各種網絡交流工具,能夠掌握信息的搜集、處理、發布等基本計算機應用知識,這對于我國絕大多數的農民來說,很難達到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的要求。
我國絕大部分的農民文化水平比較低,沒有接受過信息技術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僅僅知道網絡的存在,而對于如何運用網絡則一竅不通,所以更談不上農產品網絡營銷,而能夠運用網絡的農民也大部分用來聊天和娛樂,沒有發揮其商務用途。所以我國依靠目前農民的觀念和技能水平來大規模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還面臨很大困難。
(四)法律法規方面的不完善制約農產品網絡營銷的發展。
農產品網絡營銷以網絡為依托,要求網絡之間的數據傳遞、交換和處理有很高的安全系數,而互聯網開放不設防的系統特性,無論國際還是國內互聯網不具備商業交易需要的安全性,容易發生個人信息盜用、從事非法交易等等問題,嚴重影響到網絡營銷作用的發揮,這就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加強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網絡營銷。盡管我國在2004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大力推進了網絡交易的發展,但是由于網絡營銷涉及方方面面,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不完善勢必影響到相關交易者的權益保障,進而制約我國發展農產品網絡營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