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大病醫保的成熟模式探討
http://www.xibaipo.cc 2013-01-11 09:46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綜合美國和新加坡的大病醫保實施方式來看,對災難性衛生支出的保障已經成為成熟國家醫保體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盡管方式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政府均在其中發揮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盡管災難性衛生支出在每一個國家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但容易造成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因此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積極嘗試根據本國特有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收入狀況,采取了不同模式的大病醫療保障制度。中企顧問網發布的《2012-2016年中國醫療保險市場運行態勢及投資前景研究報告》顯示:大多數國家并非采取單一的籌資機制,籌資渠道的多元化已成為共同的趨勢,而不同的大病保障模式,其費用支付的途徑和方法也不盡相同。
1、新加坡:強制“保基本”自愿“保大病”
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制度是世界上最為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加坡醫保從“全民免費型”轉向“儲蓄基金型”并逐步建立起一套較為科學的醫療保健體系,主要包括保健儲蓄計劃(Medisave)、健保雙全計劃(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計劃(Medifund),稱之為“3M”計劃。
保健儲蓄計劃是帶強制性的全國儲蓄計劃,即要求國民把每月工資的6%-8%存入個人健康賬戶,在此基礎上政府和個人均負擔一定費用;
健保雙全計劃亦被稱為大病保險計劃,采用自愿參加原則,是一項低保費醫藥保險計劃,目的是幫助公民應對重大疾病所帶來的高額費用;
保健基金計劃是保健儲蓄計劃的補充,是由政府設立的捐贈基金,根據財政收入和經濟狀況、新加坡政府每年撥經費資助保健儲蓄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的貧困國民,使這一部分人群也能看得起病;在“3M”計劃中,保健儲蓄計劃可以應付一般性醫療費用,但是對于患重病和慢性病的國民來說賬戶資金可能不夠,據此設立的健保雙全計劃從1990年7月開始實施,確保會員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療和長期住院費用,此后二十多年來健保雙全計劃不斷調整以應對社會需求,即將在2013年推出的新計劃將提高年度保額和終身保額頂限、受保年限從現有的85歲延長至90歲、同時將受保范圍擴充至需要住院接受治療的精神科病人以及因急診需要短期住院的病人。
2、美國:專門設立醫療照顧和醫療援助計劃
發達國家中,美國是唯一沒有全民醫療保險的國家,其醫療保障體系相對較為特別,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由私人或社會組織舉辦的商業醫療保險,二是由政府承辦的社會醫療保障,包括針對老年和失能者的醫療照顧計劃(Medicare)和針對貧困、失業和傷殘者的醫療資助計劃(Medicaid)。
商業保險是美國醫療保障體系的主力,2011年全美3.08億可參保人群中商業保險覆蓋48%的人口,同時2010年貢獻美國醫療消費總額的31%,但與此同時醫療照顧、醫療資助及其他社會保障形式也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成為與商業保險影響力相當的居民疾病保障來源。
醫療照顧計劃(Medicare)
醫療照顧計劃于196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的為沒有經濟能力參加私人商業健康保險的社會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殘疾人等人群提供他們承擔得起的健康保險,同時覆蓋所有慢性腎病患者。籌資方面,醫療照顧計劃是由聯邦政府提供資金,參保者的經濟壓力比較小。
醫療資助計劃(Medicaid)
醫療資助計劃是與醫療照顧計劃相伴而生,主要救助貧困的單親家庭、有一方失業的雙親家庭以及救助窮人、盲人和殘疾人,此外1988年的醫療照顧大病費用法案(MCCA)規定,一部分醫療照顧對象,包括低收入的老年人和殘疾人,他們的醫療照顧保險費和醫療費的自費部分可以由醫療資助計劃支付。籌資方面,醫療資助采用的是聯邦和州兩級供款模式,即聯邦政府和各州分擔醫療援助的費用。
為大病設計的處方藥計劃(PartD)
針對災難性衛生支出,美國成熟的商業醫療保險囊括了大病醫保的相關產品,而在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醫療資助計劃在參保人群劃定時對有較大醫療開支的人進行有條件的支持,而醫療照顧計劃于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處方藥計劃(PartD),專門將大病支付納入其中。
Medicare中的處方藥計劃(PartD)面向老年人群和殘疾人士,自愿選擇參加,PartD有[標準的]和[大病的]兩種支付水平:標準的處方藥保險方案是參保者看病時藥費超過起付線310美元后,醫療保險支付75%的藥費,直到全年2830美元的封頂線為止,超過封頂線后即進入承保缺口,所花藥費需全部自付,但當每年發生的藥費超過6440美元時,大病的處方保險計劃將為投保者報銷其余95%的藥費。
綜合美國和新加坡的大病醫保實施方式來看,對災難性衛生支出的保障已經成為成熟國家醫保體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盡管方式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政府均在其中發揮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同時中企顧問網在研究過程中注意到,再成熟的醫保體系也是在不斷的調整與改進中,公平與效率成為難走的“平衡木”。
1、新加坡:強制“保基本”自愿“保大病”
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制度是世界上最為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加坡醫保從“全民免費型”轉向“儲蓄基金型”并逐步建立起一套較為科學的醫療保健體系,主要包括保健儲蓄計劃(Medisave)、健保雙全計劃(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計劃(Medifund),稱之為“3M”計劃。
保健儲蓄計劃是帶強制性的全國儲蓄計劃,即要求國民把每月工資的6%-8%存入個人健康賬戶,在此基礎上政府和個人均負擔一定費用;
健保雙全計劃亦被稱為大病保險計劃,采用自愿參加原則,是一項低保費醫藥保險計劃,目的是幫助公民應對重大疾病所帶來的高額費用;
保健基金計劃是保健儲蓄計劃的補充,是由政府設立的捐贈基金,根據財政收入和經濟狀況、新加坡政府每年撥經費資助保健儲蓄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的貧困國民,使這一部分人群也能看得起病;在“3M”計劃中,保健儲蓄計劃可以應付一般性醫療費用,但是對于患重病和慢性病的國民來說賬戶資金可能不夠,據此設立的健保雙全計劃從1990年7月開始實施,確保會員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療和長期住院費用,此后二十多年來健保雙全計劃不斷調整以應對社會需求,即將在2013年推出的新計劃將提高年度保額和終身保額頂限、受保年限從現有的85歲延長至90歲、同時將受保范圍擴充至需要住院接受治療的精神科病人以及因急診需要短期住院的病人。
2、美國:專門設立醫療照顧和醫療援助計劃
發達國家中,美國是唯一沒有全民醫療保險的國家,其醫療保障體系相對較為特別,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由私人或社會組織舉辦的商業醫療保險,二是由政府承辦的社會醫療保障,包括針對老年和失能者的醫療照顧計劃(Medicare)和針對貧困、失業和傷殘者的醫療資助計劃(Medicaid)。
商業保險是美國醫療保障體系的主力,2011年全美3.08億可參保人群中商業保險覆蓋48%的人口,同時2010年貢獻美國醫療消費總額的31%,但與此同時醫療照顧、醫療資助及其他社會保障形式也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成為與商業保險影響力相當的居民疾病保障來源。
醫療照顧計劃(Medicare)
醫療照顧計劃于196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的為沒有經濟能力參加私人商業健康保險的社會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殘疾人等人群提供他們承擔得起的健康保險,同時覆蓋所有慢性腎病患者。籌資方面,醫療照顧計劃是由聯邦政府提供資金,參保者的經濟壓力比較小。
醫療資助計劃(Medicaid)
醫療資助計劃是與醫療照顧計劃相伴而生,主要救助貧困的單親家庭、有一方失業的雙親家庭以及救助窮人、盲人和殘疾人,此外1988年的醫療照顧大病費用法案(MCCA)規定,一部分醫療照顧對象,包括低收入的老年人和殘疾人,他們的醫療照顧保險費和醫療費的自費部分可以由醫療資助計劃支付。籌資方面,醫療資助采用的是聯邦和州兩級供款模式,即聯邦政府和各州分擔醫療援助的費用。
為大病設計的處方藥計劃(PartD)
針對災難性衛生支出,美國成熟的商業醫療保險囊括了大病醫保的相關產品,而在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醫療資助計劃在參保人群劃定時對有較大醫療開支的人進行有條件的支持,而醫療照顧計劃于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處方藥計劃(PartD),專門將大病支付納入其中。
Medicare中的處方藥計劃(PartD)面向老年人群和殘疾人士,自愿選擇參加,PartD有[標準的]和[大病的]兩種支付水平:標準的處方藥保險方案是參保者看病時藥費超過起付線310美元后,醫療保險支付75%的藥費,直到全年2830美元的封頂線為止,超過封頂線后即進入承保缺口,所花藥費需全部自付,但當每年發生的藥費超過6440美元時,大病的處方保險計劃將為投保者報銷其余95%的藥費。
綜合美國和新加坡的大病醫保實施方式來看,對災難性衛生支出的保障已經成為成熟國家醫保體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盡管方式和方法各有不同,但政府均在其中發揮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同時中企顧問網在研究過程中注意到,再成熟的醫保體系也是在不斷的調整與改進中,公平與效率成為難走的“平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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