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國土壤修復市場進度有望加速
本文導讀:《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是我國第一個“十二五”專項規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視;《規劃》要求對5大重點防控行業的4452家重點防控企業實行多方面的有效監控,未來5年國家計劃投入750億元。
1、土壤污染調查和監測已展開
早在2006年-2010年,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就聯合啟動了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預算資金達10億元。不過環保部2011年6月公布的《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中僅簡單披露了調查過程;而在2012年6月發布的《2011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中關于土壤污染,只是提到環保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共同組織編制《土壤環境保護規劃(2011-2015)》。在環保部和國土部之外,農業部也在行動,2012年3月,財政部撥款8.27億,由農業部用五年的時間對全國農產品產地的重金屬污染狀況進行調查。
調研時間 |
部門 |
投資 |
成果 |
2006-2010 |
環保部、國土資源部 |
10億元 |
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采集土壤、農產品等各類樣品213754個,獲得有效調查數據495萬個,點位環境信息數據218萬個、照片21萬張,制作圖件近11000件。建成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庫和樣品庫;組織完成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總報告和專題報告;針對重金屬類、石油類、多氯聯苯類、化工類污染場地和污灌區農田土壤等開展試點研究,完成12項試點工程、18份研究報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復技術指南草案 |
2012.3 |
農業部、財政部 |
8.27億元 |
《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由農業部用五年的時間對全國農產品產地的重金屬污染狀況進行調查。 |
2011.9 |
中國工業污染防治協會、湖南農業大學、世界自然基金會及長沙綠色瀟湘等領域的環保志愿者等 |
—— |
走訪了廣西境內的湘江源頭區,湘江流域永州、衡陽、郴州等8個地級市,東安、臨武、衡南等32個縣市區,瀟水、蒸水、舂陵水等16條一級支流,桃林河、甘溪河等7條二、三級代表性支流,三十六灣、水口山等7大礦區,行程8000多公里,歷時一個多月,最終形成了《湘江流域環境質量與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報告》等專題報告,并成為2012年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湖南省湘江管理條例》時的參考資料。 |
在國家和政府部門外,民間的調查也在進行。2011年年9月4日中國工業污染防治協會、湖南農業大學、世界自然基金會、《瀟湘晨報》以及長沙綠色瀟湘等領域的環保志愿者組成一個調查隊伍,歷時一個多月,最終形成了《湘江流域環境質量與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報告》等專題報告,結論是“發現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依然存在隱患”。
我們認為在土壤污染調查確定污染源之后,修復治理和防治再度污染對人民健康安全將顯得更為迫切。
2、國家和地方層面重金屬污染治理規劃和政策頻出
《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是我國第一個“十二五”專項規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視;《規劃》要求對5大重點防控行業的4452家重點防控企業實行多方面的有效監控,未來5年國家計劃投入750億元。
時間 |
部門 |
政策 |
主要內容 |
2011年2月 |
國務院 |
《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 |
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減少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2011年3月 |
國務院 |
《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
規劃項目927個,總投資595億元;涉及湘江流域的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郴州、婁底、岳陽、永州8個市,7大重點區域。鉛、汞、鎘、鉻、砷等重金屬,排放總量在2008年的基礎上削減70%左右。規劃初步確定實施按三個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從2011年至2012年為近期;從2013年至2015年為中期;遠期展望到2020年。 |
2011年11月 |
國務院辦公廳 |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
“十二五”期間要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場地和土壤修復,以大中城市周邊、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治污設施周邊、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典型污染場地和受污染農田為重點,開展污染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 |
2012年6月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 |
2013年以前,要以治理歷史遺留的各類含重金屬固廢為主。2013年以后,在前期開展的試點示范基礎上,逐步開展土壤和河道底泥重金屬污染治理以及相關環境修復工程;到“十二五”末,湘江流域內危害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要得到基本解決。《方案》同時指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在湖南省的非湘江流域同樣十分突出。 |
2013年1月 |
國務院辦公廳 |
《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 |
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到2015年,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確保全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點位達標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和例行監測制度,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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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 |
《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通過專家論證、尚未獲國務院批復 |
“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將撥出300億元用于全國污染土壤修復,重點防治五大行業(主要采礦、冶煉、鉛蓄電池、皮革及制品、化學原料及制品),重點治理省區14個,全國重點防控區138個,涉及26個省,重點防控企業4452家。 |
2013年1月國務院印發了《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但這個工作安排以土壤污染調查和監測為主,治理安排涉及較少。早在2011年8月底,環境保護部在北京主持召開《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專家論證會議。來自環保部、中國科學院、發改委、農業部、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地質大學、廣東省科學院等單位的專家,以及環境保護部生態司、規財司、污防司的領導和規劃編制組成員參加了會議。專家組一致同意《規劃》通過專家論證。《規劃》經國務院批復后,可作為“十二五”時期我國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這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首次開展的土壤環境保護綜合性規劃。我們認為2013年上半年《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有望獲得國務院批復。
3、重金屬土壤修復產業剛剛起步產業盈利模式未明
在中國,土壤修復的興起,與城市化進程緊密相連。這其中,更得益于近些年房地產市場的蓬勃發展,大量位于城區的污染企業從市中心遷出,以此滿足房地產和城市建設對市區土地的需求。遷走的化工廠、焦化廠、農藥廠、加油站等,給城市土地遺留下來的是重金屬污染、持續性有機污染和電子廢棄物污染場。而重金屬土壤污染修復領域在我國才剛剛起步,目前修復率不足3%,但重金屬污染因其持久性、嚴重性和不可逆性,治理已迫在眉睫,重金屬污染事件的頻發將催化該市場的啟動。不完全統計,十二五期間僅湖南、湖北、廣東、陜西等6省土壤修復計劃投資額就在780億元以上。其中湖南十二五計劃投資505億元;湖北省十二五期間重金屬污染規劃投資達142億元。我們認為土壤修復和地下水修復等環境修復行業,將是“十二五”、“十三五”環保產業新的增長點。目前除北京、上海外,全國范圍內如湖南、重慶、浙江、江蘇和沈陽等城市,都已經開展了土壤修復的示范項目。據粗略統計,截至目前,我國土壤修復市場規模已有幾十億元。
而另一方面,土壤修復項目和資金大多依賴政府,缺乏明晰的盈利模式,與火電脫硫脫硝有電價補貼、污水處理有污水處理費不同,由于沒有一套成熟的收費機制,土壤修復行業缺乏明確的投資回報預期。目前少數比較成熟的商業化項目,主要依托于房地產,由房地產開發商埋單。除此之外,絕大多數土壤修復項目主要依靠財政撥款或者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