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國動物疫苗生產銷售體系研究
http://www.xibaipo.cc 2013-03-08 09:26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定點生產企業銷售渠道只有兩個:政府招標采購和直銷部分符合條件的養殖場;非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生產企業銷售渠道則可以“市場化”銷售給養殖戶或通過經銷商銷售給養殖戶。
按照《動物防疫法》1(2007年8月)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目前,國家強制免疫疫病共有4種: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口蹄疫、豬瘟(在西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區對羊實施小反芻獸疫免疫)。因此,動物疫苗分為兩大類:國家強制免疫計劃所需疫病疫苗和非國家強制免疫計劃用疫病疫苗。
國家強制免疫疫病疫苗(生物制品)由“農業部指定的企業生產,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分發”,疫苗采購“經費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部分符合條件養殖場2可以向農業部指定的生產企業采購自用的國家強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農業部《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管理辦法》,2007年2月),定點生產企業只能將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銷售給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符合養殖場,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非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生物制品)生產企業可以將本企業生產的疫苗“直接銷售給使用者,也可以委托經銷商銷售”。
簡單地講,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定點生產企業銷售渠道只有兩個:政府招標采購和直銷部分符合條件的養殖場;非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生產企業銷售渠道則可以“市場化”銷售給養殖戶或通過經銷商銷售給養殖戶。
近年來,隨著國家動物防疫投入的持續增加,政府招標采購疫苗成為相關定點生產企業的主攻市場和利潤支柱,更多獸用生物制品(疫苗)生產企業成為相關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包括豬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產企業的加入),政府招標渠道競爭者增加,產品“同質化”導致招標價格走低,個別企業嘗試向部分符合條件的養殖場進行“直銷”,以期突圍。
國家強制免疫疫病疫苗(生物制品)由“農業部指定的企業生產,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分發”,疫苗采購“經費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部分符合條件養殖場2可以向農業部指定的生產企業采購自用的國家強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農業部《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管理辦法》,2007年2月),定點生產企業只能將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銷售給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符合養殖場,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非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生物制品)生產企業可以將本企業生產的疫苗“直接銷售給使用者,也可以委托經銷商銷售”。
簡單地講,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定點生產企業銷售渠道只有兩個:政府招標采購和直銷部分符合條件的養殖場;非國家強制免疫用疫苗生產企業銷售渠道則可以“市場化”銷售給養殖戶或通過經銷商銷售給養殖戶。
近年來,隨著國家動物防疫投入的持續增加,政府招標采購疫苗成為相關定點生產企業的主攻市場和利潤支柱,更多獸用生物制品(疫苗)生產企業成為相關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包括豬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產企業的加入),政府招標渠道競爭者增加,產品“同質化”導致招標價格走低,個別企業嘗試向部分符合條件的養殖場進行“直銷”,以期突圍。
中國獸用生物制品生產銷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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