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國寬帶運營商市場格局及變動趨勢預測
本文導讀:中國的寬帶市場被電信、聯通雙寡頭壟斷,除他們之外的小運營商的份額僅為12%,且多年以來保持相對穩定。若考慮中國鐵通尚有1000 萬左右的用戶,倘若除去鐵通,實際上小運營商的份額僅為6%!大約是日本的1/4,美國的1/8。
中國2011 年達到每百人擁有寬帶用戶數11.6 的水平,2012 年大約在13 左右(ITU,國際電信聯盟尚未披露12 年數據),這與美國、日本、英國在2003 年前后的水平大體相當。
2000-2011年全球主要國家每百人寬帶擁有數
這些國家從2003 年到2008 年5 年的時間里,寬帶滲透率基本上翻了一倍,即實現了5年16%的復合增長率。對未來的預測我們基本以此作為參考,尤其是美國這樣的大國,其幅員、人口和中國的國情相對類似。
美國、日本的市場格局:CLEC 大有可為(CLEC,即非傳統意義上的主運營商)
一、日本寬帶市場小運營商份額約合中國2 倍
2008-2011年日本寬帶市場運營商格局
日本寬帶的小運營商的份額加總,大約占到了市場份額的25%左右,但由于沒有像Centurylink 那樣的兼并整合案例,因此其小運營商總體份額在幾年中略有下降。即便如此,其小運營商份額也較中國高出近一倍。
二、美國
如果年化增長率16%可以被借鑒,那么市場份額將會怎樣演變,非常值得深思。
2008-2011年美國寬帶市場運營商格局
中國的寬帶市場被電信、聯通雙寡頭壟斷,除他們之外的小運營商的份額僅為12%,且多年以來保持相對穩定。若考慮中國鐵通尚有1000 萬左右的用戶,倘若除去鐵通,實際上小運營商的份額僅為6%!大約是日本的1/4,美國的1/8。
2009-2012中國寬帶市場運營商格局
導致我國小運營商與美國、日本份額差距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互聯網接入市場并非開放。從2000 年起,國家出臺了多個行業政策、法規、條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分類目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電信業務分類目錄》,其主旨都是確立電信運營商的壟斷地位,以牌照、許可為主要手段擋住了海外運營商與民營資本的介入。
政府推進通信產業市場化的決心在2009 年之后開始明朗,2010 年5 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通信行業,以提升通信產業的市場化。
隨后2012 年6 月工信部下發《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民營資本進入電信業的8 個重點領域,包括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接入網和用戶駐地網業務、網絡托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申請企業資質、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以及鼓勵民營電信企業“走出去”。
2013 年1月又適時發布了《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中國的虛擬運營商呼之欲出。后續會有更多的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通信行業的實質方案推出,國家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通信行業將成為主旋律。
國家鼓勵民營資本進入成為主旋律
改革步驟 | 概況 |
第一步:確立電信運營商的壟斷地位 | 2000 年9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正式頒布 |
2001 年6 月《電信業務分類目錄》進行了第一次局部調整并重新公布 | |
2002 年1 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
2003 年4 月《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修訂版 | |
第二步:解決壟斷者之間的分配問題 | 2007 年12 月《互聯網交換中心網間結算辦法》 |
第三步:緩慢的市場化 | 2009 年4 月新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
2012 年6 月《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 | |
市場化新起點: | 2013 年1 月《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 |
資料來源:中企顧問網整理
因此,在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下,我們堅信小運營商將獲得比行業增速更快的增長。
因為他們將通過服務、成本、體制等綜合優勢不斷蠶食電信、聯通的市場份額,盡管我們預期這個過程可能會由于運營商通過政策干預而相對漫長。因此,假定我們可以認為中國小運營商群體在開放的市場環境下通過5 年左右的時間,將份額提升至18%-24%,即接近日本的水平,則小運營商未來的用戶復合增速約為24%-32%。
小運營商增速的兩大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