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中國石油天然氣行業發展規劃解析
http://www.xibaipo.cc 2009-02-19 14:50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實現油氣資源獲取的多元化,實現油氣生產能力的規模化。”這是近日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對我國未來3年油氣行業發展規劃給人最深刻的印象。
“實現油氣資源獲取的多元化,實現油氣生產能力的規模化。”這是近日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對我國未來3年油氣行業發展規劃給人最深刻的印象。
如何讓油氣供給更加穩定、高效、清潔,成為了未來油氣行業發展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更是發展中要突破的“瓶頸”。此次能源工作會議為2009年至2011年的石油和天然氣產量提出了明確目標:這3年原油的目標產量分別是1.92億噸、1.96億噸和1.98億噸;這3年天然氣的目標產量分別是860億立方米、1050億立方米和1200億立方米。
為了實現這些產量目標,未來3年的油氣發展規劃提出了明確具體的重點任務和政策保障措施。
提升油氣行業核心競爭力
建設大型油氣生產基地。未來3年,我國油氣行業將穩定松遼、渤海灣盆地等東部老油田產量,加快塔里木、準噶爾、鄂爾多斯、四川盆地等西部油氣區建設步伐,提高海上油氣產量,爭取南方海相天然氣勘探開發再上新臺階。到2011年,新增原油可采儲量約7億噸,新增產能7000萬噸;新增天然氣可采儲量1.2萬億立方米,產能650億立方米。
建設大型的煉油基地。未來3年,我國油氣行業將合理規劃布局,擴大煉油規模。加快鎮海、茂名等煉油廠改擴建項目建設;落實建設條件,開工建設四川、廣州、泉州、上海等大型煉油項目;積極推進委內瑞拉、卡塔爾、俄羅斯等國企業提供原油資源在我國合資建設的大型煉油項目。逐步形成寧波、上海、南京等規模超過年3000萬噸以及茂名、廣州、惠州、泉州、天津、曹妃甸等規模超過年2000萬噸的大型煉油基地。到2011年,全國有效煉油能力達到年4.4億噸。
建設完善的油氣儲運設施。未來3年,我國油氣行業將加快建設東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進口油氣戰略通道。重點建設中哈二期、中緬、漠河—大慶、日照—儀征、蘭州—成都等原油管道,蘭州—鄭州—長沙、福建、江蘇等成品油管道;統籌境內外天然氣(含LNG),煤層氣、煤制天然氣等資源,加快建設川氣東送、中亞及西氣東輸二線(含深圳LNG調峰站)、中緬、青藏輸氣、陜京三線、東北天然氣管網、澀寧蘭復線、榆林—濟南、川東北—川西等天然氣管道;新建青島、寧波、唐山、珠海等LNG接收站及配套管道。
積極推動石油儲備。未來3年,我國將啟動石油儲備基地二期項目建設,以地下儲備庫為主。力爭通過3年的建設,使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總庫容達到4460萬立方米,進一步增強國家石油儲備能力。
積極開發石油替代燃料。為降低石油對外依存度,加快發展我國石油替代燃料。主要發展煤制液體燃料、生物質液體燃料等。在華南、西南、華東、華北建設非糧燃料乙醇生產能力及配套的種植基地;加快推進山西、內蒙古、寧夏等煤炭直接液化和間接液化項目;穩步推進新疆、內蒙古、陜西等二甲醚項目。
保障油氣行業可持續發展
實施積極的能源投資政策。未來3年,國家將加大財政預算內和國債資金對關系長遠戰略安全和民生的能源基礎設施的投入,投資重點安排:煤、電、油、氣跨區域輸送通道和管網建設;城鄉電網、農村能源、城市居民供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石油、天然鈾等戰略儲備設施建設。
推進能源投融資體制改革。未來3年,國家將簡化能源項目審批手續,對具備條件的同類項目“打捆”核準或通過專項建設規劃統一安排。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資金比例,擴大能源企業通過債券、上市等直接融資的渠道和規模,推動建立能源產業發展基金,促進能源投資多元化。設立石油儲備、能源風險勘探、煤層氣開發利用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完善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和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扶持重點能源領域發展。
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制定資源稅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石油公司加大對難動用和低品位儲量的開發利用。
加快能源法制建設。未來3年,國家將盡快出臺《能源法》、《石油儲備條例》,加緊修訂《石油天然氣法》等實踐急需的能源法律法規,規范能源生產、消費和管理行為,為能源健康發展和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多方位支持能源國際合作。未來3年,國家將鼓勵企業開展海外資源開發和并購,對重大境外能源投資項目予以貸款貼息、優惠貸款和提高財政注資比例等支持政策。修改完善境外油氣資源開發協調機制。抓緊與有關國家簽訂投資保護、避免雙重征稅、司法協助等政府間雙邊協定。在我國駐重要產油國使館中配備負責能源工作的官員,提供信息,疏通關系。研究從外匯儲備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海外能源勘探開發專項基金,用于支持石油企業獲取海外資源。
健全能源信息統計體系和制度。未來3年,國家將盡快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統計體系,加強能源預測分析和預警,規范能源信息報告和發布制度,發揮協會等中介機構作用,為政府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無論是具體任務的提出,還是宏觀政策的設計,國家能源局為我國未來3年油氣行業發展制定的規劃都高度關注資源獲取、加工、供給、使用的規模化,走規模之路來推動油氣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已清晰可見。
如何讓油氣供給更加穩定、高效、清潔,成為了未來油氣行業發展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更是發展中要突破的“瓶頸”。此次能源工作會議為2009年至2011年的石油和天然氣產量提出了明確目標:這3年原油的目標產量分別是1.92億噸、1.96億噸和1.98億噸;這3年天然氣的目標產量分別是860億立方米、1050億立方米和1200億立方米。
為了實現這些產量目標,未來3年的油氣發展規劃提出了明確具體的重點任務和政策保障措施。
提升油氣行業核心競爭力
建設大型油氣生產基地。未來3年,我國油氣行業將穩定松遼、渤海灣盆地等東部老油田產量,加快塔里木、準噶爾、鄂爾多斯、四川盆地等西部油氣區建設步伐,提高海上油氣產量,爭取南方海相天然氣勘探開發再上新臺階。到2011年,新增原油可采儲量約7億噸,新增產能7000萬噸;新增天然氣可采儲量1.2萬億立方米,產能650億立方米。
建設大型的煉油基地。未來3年,我國油氣行業將合理規劃布局,擴大煉油規模。加快鎮海、茂名等煉油廠改擴建項目建設;落實建設條件,開工建設四川、廣州、泉州、上海等大型煉油項目;積極推進委內瑞拉、卡塔爾、俄羅斯等國企業提供原油資源在我國合資建設的大型煉油項目。逐步形成寧波、上海、南京等規模超過年3000萬噸以及茂名、廣州、惠州、泉州、天津、曹妃甸等規模超過年2000萬噸的大型煉油基地。到2011年,全國有效煉油能力達到年4.4億噸。
建設完善的油氣儲運設施。未來3年,我國油氣行業將加快建設東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進口油氣戰略通道。重點建設中哈二期、中緬、漠河—大慶、日照—儀征、蘭州—成都等原油管道,蘭州—鄭州—長沙、福建、江蘇等成品油管道;統籌境內外天然氣(含LNG),煤層氣、煤制天然氣等資源,加快建設川氣東送、中亞及西氣東輸二線(含深圳LNG調峰站)、中緬、青藏輸氣、陜京三線、東北天然氣管網、澀寧蘭復線、榆林—濟南、川東北—川西等天然氣管道;新建青島、寧波、唐山、珠海等LNG接收站及配套管道。
積極推動石油儲備。未來3年,我國將啟動石油儲備基地二期項目建設,以地下儲備庫為主。力爭通過3年的建設,使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總庫容達到4460萬立方米,進一步增強國家石油儲備能力。
積極開發石油替代燃料。為降低石油對外依存度,加快發展我國石油替代燃料。主要發展煤制液體燃料、生物質液體燃料等。在華南、西南、華東、華北建設非糧燃料乙醇生產能力及配套的種植基地;加快推進山西、內蒙古、寧夏等煤炭直接液化和間接液化項目;穩步推進新疆、內蒙古、陜西等二甲醚項目。
保障油氣行業可持續發展
實施積極的能源投資政策。未來3年,國家將加大財政預算內和國債資金對關系長遠戰略安全和民生的能源基礎設施的投入,投資重點安排:煤、電、油、氣跨區域輸送通道和管網建設;城鄉電網、農村能源、城市居民供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石油、天然鈾等戰略儲備設施建設。
推進能源投融資體制改革。未來3年,國家將簡化能源項目審批手續,對具備條件的同類項目“打捆”核準或通過專項建設規劃統一安排。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資金比例,擴大能源企業通過債券、上市等直接融資的渠道和規模,推動建立能源產業發展基金,促進能源投資多元化。設立石油儲備、能源風險勘探、煤層氣開發利用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完善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和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扶持重點能源領域發展。
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制定資源稅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石油公司加大對難動用和低品位儲量的開發利用。
加快能源法制建設。未來3年,國家將盡快出臺《能源法》、《石油儲備條例》,加緊修訂《石油天然氣法》等實踐急需的能源法律法規,規范能源生產、消費和管理行為,為能源健康發展和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多方位支持能源國際合作。未來3年,國家將鼓勵企業開展海外資源開發和并購,對重大境外能源投資項目予以貸款貼息、優惠貸款和提高財政注資比例等支持政策。修改完善境外油氣資源開發協調機制。抓緊與有關國家簽訂投資保護、避免雙重征稅、司法協助等政府間雙邊協定。在我國駐重要產油國使館中配備負責能源工作的官員,提供信息,疏通關系。研究從外匯儲備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海外能源勘探開發專項基金,用于支持石油企業獲取海外資源。
健全能源信息統計體系和制度。未來3年,國家將盡快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統計體系,加強能源預測分析和預警,規范能源信息報告和發布制度,發揮協會等中介機構作用,為政府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無論是具體任務的提出,還是宏觀政策的設計,國家能源局為我國未來3年油氣行業發展制定的規劃都高度關注資源獲取、加工、供給、使用的規模化,走規模之路來推動油氣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已清晰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