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時6年的知識產權鏖戰 雙鹿電池終勝勁量
http://www.xibaipo.cc 2009-04-02 14:26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至此,這場耗時6年的“337調查”案終于塵埃落定,美國的無汞堿性電池市場依舊向雙鹿等國內品牌開放。
至此,這場耗時6年的“337調查”案終于塵埃落定,美國的無汞堿性電池市場依舊向雙鹿等國內品牌開放。
國內企業應對美國 “337調查”的天空并非總是一片陰霾。《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從中銀寧波雙鹿電池有限公司(下稱“雙鹿電池公司”)了解到,公司已收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發來的函件,該院駁回了美國勁量公司要求審理雙鹿等國內公司生產的無汞堿性電池侵犯其專利權的申訴。
至此,這場耗時6年的“337調查”案終于塵埃落定,美國的無汞堿性電池市場依舊向雙鹿等國內品牌開放。
難纏的“337調查”
所謂“337調查”,指的是美國《關稅法案》第337條款,該條款在于防止美國產品因進口產品的不公平競爭而遭到損害,尤其是在知識產權方面,如果發現這樣的情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可以應美國國內企業的申請進行調查。
雙鹿電池所遭遇的,正是這一讓不少國內企業吃盡苦頭的“337調查”。2003年4月28日,美國勁量公司與旗下的永備電池公司,以其無汞堿性電池專利遭到侵權為由,向ITC提出申請,要求ITC根據“337條款”,對包括雙鹿、南孚等中國知名電池生產公司在內的20余家電池公司展開調查,并要求禁止這些企業生產的無汞堿性電池進入美國市場。勁量公司為此準備了一份長達207頁的起訴書,2003年5月,ITC正式立案。
“一得到立案的消息,我們就開始積極準備應訴。”雙鹿電池公司總工程師高一兵博士昨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公司當即同中國商務部、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商議對策,同時和其他國內被訴企業一起,成立以雙鹿電池公司為主的應訴團隊,收集準備相關材料,并聘請了美國霍金豪森律師事務所代理應訴。
交鋒耗時6年
雙方隨后的交鋒持續了6年時間。美國勁量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電池和便攜式照明設備的生產商,“僅在美國,勁量每天的銷量就超過350萬粒,每3粒電池中就有1粒是勁量生產的。”勁量公司介紹稱,早在1988年,公司就第一個發明了無汞堿性電池,并指控雙鹿等公司用于生產堿性電池的原料鋅粉“仿冒”了勁量的工藝。
在“侵犯知識產權”的背后,是雙鹿、南孚等國內品牌電池在美國市場日益增長的銷量,“我們的價格比他們低,這是我們的優勢。”高一兵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ITC隨后做出裁定:中國電池生產企業并不侵權。2004年10月,美國勁量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推翻ITC的調查結論;2006年1月25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將此案發回ITC重審;2007年,ITC再次裁定中國電池企業不侵權。
2007年~2008年,勁量公司兩次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但兩次均被駁回。“我們的電池是自己的技術,并沒有侵權,但他們一直不服。”高一兵說。2008年10月30日,勁量公司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遞交請求調卷令的申訴狀,對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終審判決提起申訴,今年3月23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發布公告,拒絕勁量公司的申訴。
對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決定,勁量(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媒體聯絡人士向記者表示,暫無評論。該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士也不愿透露法院的公告決定是否會對勁量在美國市場的銷量造成影響。
至此,這場曠日持久的 “337調查”終以國內電池生產企業的勝訴而告終。高一兵告訴記者,這也是近年來“337調查”中“難得的以中方全面勝訴為結果的案例”。
從歷史上來看,中國企業面臨的337調查涉案產品有網絡控制器、橡膠抗老化劑、彩色電視接收器、撞球桿、聲音處理芯片、強化木地板和激光條碼掃描器、電池等。除極個別案例,中國企業都在訴訟中失利。
記者觀察
中國企業連續7年遭受最多“337調查”
目前,我國面臨的337調查形勢愈發嚴峻。2002年以來,中國企業連續7年成為遭受美國337調查最多的國家,并成其首要調查國。被調查企業遍及浙江、廣東、江蘇、上海等全國14個省市。
據商務部統計,1975年~2007年10月,美國共對我國發起75起337調查,占美國337調查立案總數的12.1%。其中,60起案件都是2002年以后發起的,占全部對華案件總數的80%。在美國對我國發起的337調查中,88%以上的案件涉及專利,其他則涉及商標等。美國、歐盟、日本等要求我國改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的呼聲有增無減,國內外向型企業出口貿易受到嚴重影響。
隨著全球金融危機的蔓延,保護主義的暗流又開始在國際貿易領域滋生。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的“337”大棒勢必將越揮越頻、涉及領域越來越廣、手段越來越老道。
一旦被判專利侵權,則意味著失去了在國外與同行相競爭的機會。
國內企業應對美國 “337調查”的天空并非總是一片陰霾。《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從中銀寧波雙鹿電池有限公司(下稱“雙鹿電池公司”)了解到,公司已收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發來的函件,該院駁回了美國勁量公司要求審理雙鹿等國內公司生產的無汞堿性電池侵犯其專利權的申訴。
至此,這場耗時6年的“337調查”案終于塵埃落定,美國的無汞堿性電池市場依舊向雙鹿等國內品牌開放。
難纏的“337調查”
所謂“337調查”,指的是美國《關稅法案》第337條款,該條款在于防止美國產品因進口產品的不公平競爭而遭到損害,尤其是在知識產權方面,如果發現這樣的情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可以應美國國內企業的申請進行調查。
雙鹿電池所遭遇的,正是這一讓不少國內企業吃盡苦頭的“337調查”。2003年4月28日,美國勁量公司與旗下的永備電池公司,以其無汞堿性電池專利遭到侵權為由,向ITC提出申請,要求ITC根據“337條款”,對包括雙鹿、南孚等中國知名電池生產公司在內的20余家電池公司展開調查,并要求禁止這些企業生產的無汞堿性電池進入美國市場。勁量公司為此準備了一份長達207頁的起訴書,2003年5月,ITC正式立案。
“一得到立案的消息,我們就開始積極準備應訴。”雙鹿電池公司總工程師高一兵博士昨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公司當即同中國商務部、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商議對策,同時和其他國內被訴企業一起,成立以雙鹿電池公司為主的應訴團隊,收集準備相關材料,并聘請了美國霍金豪森律師事務所代理應訴。
交鋒耗時6年
雙方隨后的交鋒持續了6年時間。美國勁量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電池和便攜式照明設備的生產商,“僅在美國,勁量每天的銷量就超過350萬粒,每3粒電池中就有1粒是勁量生產的。”勁量公司介紹稱,早在1988年,公司就第一個發明了無汞堿性電池,并指控雙鹿等公司用于生產堿性電池的原料鋅粉“仿冒”了勁量的工藝。
在“侵犯知識產權”的背后,是雙鹿、南孚等國內品牌電池在美國市場日益增長的銷量,“我們的價格比他們低,這是我們的優勢。”高一兵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ITC隨后做出裁定:中國電池生產企業并不侵權。2004年10月,美國勁量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推翻ITC的調查結論;2006年1月25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將此案發回ITC重審;2007年,ITC再次裁定中國電池企業不侵權。
2007年~2008年,勁量公司兩次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但兩次均被駁回。“我們的電池是自己的技術,并沒有侵權,但他們一直不服。”高一兵說。2008年10月30日,勁量公司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遞交請求調卷令的申訴狀,對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終審判決提起申訴,今年3月23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發布公告,拒絕勁量公司的申訴。
對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決定,勁量(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媒體聯絡人士向記者表示,暫無評論。該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士也不愿透露法院的公告決定是否會對勁量在美國市場的銷量造成影響。
至此,這場曠日持久的 “337調查”終以國內電池生產企業的勝訴而告終。高一兵告訴記者,這也是近年來“337調查”中“難得的以中方全面勝訴為結果的案例”。
從歷史上來看,中國企業面臨的337調查涉案產品有網絡控制器、橡膠抗老化劑、彩色電視接收器、撞球桿、聲音處理芯片、強化木地板和激光條碼掃描器、電池等。除極個別案例,中國企業都在訴訟中失利。
記者觀察
中國企業連續7年遭受最多“337調查”
目前,我國面臨的337調查形勢愈發嚴峻。2002年以來,中國企業連續7年成為遭受美國337調查最多的國家,并成其首要調查國。被調查企業遍及浙江、廣東、江蘇、上海等全國14個省市。
據商務部統計,1975年~2007年10月,美國共對我國發起75起337調查,占美國337調查立案總數的12.1%。其中,60起案件都是2002年以后發起的,占全部對華案件總數的80%。在美國對我國發起的337調查中,88%以上的案件涉及專利,其他則涉及商標等。美國、歐盟、日本等要求我國改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的呼聲有增無減,國內外向型企業出口貿易受到嚴重影響。
隨著全球金融危機的蔓延,保護主義的暗流又開始在國際貿易領域滋生。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的“337”大棒勢必將越揮越頻、涉及領域越來越廣、手段越來越老道。
一旦被判專利侵權,則意味著失去了在國外與同行相競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