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被打腦死亡續:物業2500元雇兇涉案8人被刑拘
http://www.xibaipo.cc 2009-04-29 16:21 中企顧問網
本文導讀:據了解,目前,西安乃至全國的許多小區內,大多沒有成立業委會,而其中,除業主之間相互聯系少以外,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設置障礙,以及缺乏主管部門支持等,也是制約業委會成立的主要原因。《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在去年12月12日經陜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疑犯交待
法人代表:雇兇后我墊了2500元
昨晚6時,在桃園路派出所,記者(以下簡稱“記”)見到了剛做完筆錄的物業法人代表、疑犯李秀寶。
一個電話就雇來兇手
記:你是做啥的?怎么參與到這種事情(即雇兇毆打業主)上來?
李(手指彈了一下煙灰,笑了):我初中都沒有畢業。現在做生意,做服裝的。
記:那怎么牽涉到這里面來了?
李(低頭,嘆氣):我拉不開面子。物業經理王少華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業主們想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人找他的事,讓我叫上兩個人,把他們教訓一下。被“教訓”的人(即左宏煒夫婦)不認識,我只是幫忙叫人(去打)。
記:你是怎么叫人的?物業叫啥名字?
李:我先給吳西文打電話。物業名字我不知道(停頓片刻)。吳西文其實也沒啥正當職業(警方調查,吳其實每月從該物業領工資,屬于打手一類)。
我和吳西文見過幾次面,算是朋友。吳可能又給國華(即馮國華,又名馮剛,疑犯之一,南鄭縣周家坪村人,暫住西安)打的電話(經警方調查,22日晚,接到電話后,吳西文和馮剛馬上趕到了李秀寶辦公室,商量報復左宏煒夫婦的事情)。
至于后來打人的幾個人中,我只認識李彬,其他人都不認識。怎么打的,我就不知道了。
事成后支付兇手2500元
記:你叫人家去打人,人家就那么聽話?
李:當然不能叫人家白動手的。當時,王少華給我說,事成后,花多少錢都由物業公司出。23日下午5點多鐘,吳西文來找我要錢,說得2500塊錢。我就墊付了這些錢交給吳西文。下午6點多鐘,王少華來了,我給他說,人家報酬是3000塊錢。王少華打了個電話后說,公司管賬的人沒在,隨后再給我。
記:你身為物業公司法人代表,難道不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嗎?
李(抬頭,繼而低頭,神情緊張):我只是掛了個名字,空頭的。物業公司從來就沒給我發過工資,我也沒拿過分紅。誰再騙你就不是人。是一個朋友借我身份證辦的,我面子抹不開。
記:你想想看,這種忙能不能幫?
李:我想著叫人只是嚇唬一下。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早知道會這樣,我咋都不會幫這個忙。
業主反應
簽名要求嚴懲兇手
昨日上午,萬強藝術家小區,受害者家屬和業主紛紛簽名,要求嚴懲兇手,并希望目擊者提供更為有力的證據。
上午9時許,小區門口圍滿群眾。左宏煒64歲的岳母和幾名親屬跪在地上,淚如雨下。身后,寫有“嚴懲兇手”等字樣的白色條幅上,一些業主簽上了名字。
一知情業主說,左宏煒和妻子張娜聯都下崗了,能在小區買房子不容易。
受害者岳父張師傅說:“女兒女婿以前一直以開出租車為營生,兩年前開始營運貨車。”2007年買房時,他們兩口不僅花光手頭的錢,還向朋友們借了一些。
頭上縫了7針的張娜聯躺在病床上,身體非常虛弱:“宏煒這會兒咋樣了?”她說:“全家人這些年來一步步奮斗才到今天,終于住進新房。他走了,家里的天都塌下來了……”
業委會籌辦依舊進行
業委會發起人遭襲后,從垃圾箱里撿到的唯一一張未被徹底撕碎的《告知》書上,“25日早晨8:30在小區花園集合,商討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的內容,令人分外難受。“得知這事,我一夜都沒睡著,許多業主感到震怒的同時,也對自己的安全多了份擔憂。”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說,自入住小區后,一些業主曾因開發商延期交房與其發生糾紛,最終在法庭上反目。自這家物業公司進駐后,一些業主曾與其發生過摩擦。但總的來說,業主與物業間也沒有非常尖銳的矛盾。在籌辦業委會期間,發起人突然被打腦死亡,讓所有業主感到意外。“我們不會因為發起者的不幸遭遇,動搖和放棄小區業委會的籌辦和成立。”昨日上午,一些業主在條幅上簽完字后,相繼來到小區花園,繼續商討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事。在業主聊天群里,業主們對不法人員的行為異常憤慨。許多業主也正通過網絡相互聯絡。
上午11時左右,記者來到“萬強藝術家”小區物業公司時,幾名工作人員正在上班,一前臺女性工作人員說,23日晚幾名民警來到這里,將公司負責人帶走后,就再未見過。“這名負責人平時很少來這里,具體管理工作的是另一名領導。”但自案發后,這名工作人員也未見到過主管領導。
延伸閱讀
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目前,西安乃至全國的許多小區內,大多沒有成立業委會,而其中,除業主之間相互聯系少以外,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設置障礙,以及缺乏主管部門支持等,也是制約業委會成立的主要原因。《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在去年12月12日經陜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后,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十條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組織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職責的,業主可以自行組織成立業主大會,按照本條例規定行使業主大會權利。
陜西博碩律師事務所張賀才律師說,根據即將實施的《條例》規定,業主大會成立的條件具備后,如果建設單位怠于向物業管理行政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時,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告知;而且在相關部門限期不履行籌備業主大會職責的情況下,可以自行組織成立業主大會。而這些規定在解決業主大會成立難的問題上邁出了一大步。
法人代表:雇兇后我墊了2500元
昨晚6時,在桃園路派出所,記者(以下簡稱“記”)見到了剛做完筆錄的物業法人代表、疑犯李秀寶。
一個電話就雇來兇手
記:你是做啥的?怎么參與到這種事情(即雇兇毆打業主)上來?
李(手指彈了一下煙灰,笑了):我初中都沒有畢業。現在做生意,做服裝的。
記:那怎么牽涉到這里面來了?
李(低頭,嘆氣):我拉不開面子。物業經理王少華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業主們想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人找他的事,讓我叫上兩個人,把他們教訓一下。被“教訓”的人(即左宏煒夫婦)不認識,我只是幫忙叫人(去打)。
記:你是怎么叫人的?物業叫啥名字?
李:我先給吳西文打電話。物業名字我不知道(停頓片刻)。吳西文其實也沒啥正當職業(警方調查,吳其實每月從該物業領工資,屬于打手一類)。
我和吳西文見過幾次面,算是朋友。吳可能又給國華(即馮國華,又名馮剛,疑犯之一,南鄭縣周家坪村人,暫住西安)打的電話(經警方調查,22日晚,接到電話后,吳西文和馮剛馬上趕到了李秀寶辦公室,商量報復左宏煒夫婦的事情)。
至于后來打人的幾個人中,我只認識李彬,其他人都不認識。怎么打的,我就不知道了。
事成后支付兇手2500元
記:你叫人家去打人,人家就那么聽話?
李:當然不能叫人家白動手的。當時,王少華給我說,事成后,花多少錢都由物業公司出。23日下午5點多鐘,吳西文來找我要錢,說得2500塊錢。我就墊付了這些錢交給吳西文。下午6點多鐘,王少華來了,我給他說,人家報酬是3000塊錢。王少華打了個電話后說,公司管賬的人沒在,隨后再給我。
記:你身為物業公司法人代表,難道不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嗎?
李(抬頭,繼而低頭,神情緊張):我只是掛了個名字,空頭的。物業公司從來就沒給我發過工資,我也沒拿過分紅。誰再騙你就不是人。是一個朋友借我身份證辦的,我面子抹不開。
記:你想想看,這種忙能不能幫?
李:我想著叫人只是嚇唬一下。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早知道會這樣,我咋都不會幫這個忙。
業主反應
簽名要求嚴懲兇手
昨日上午,萬強藝術家小區,受害者家屬和業主紛紛簽名,要求嚴懲兇手,并希望目擊者提供更為有力的證據。
上午9時許,小區門口圍滿群眾。左宏煒64歲的岳母和幾名親屬跪在地上,淚如雨下。身后,寫有“嚴懲兇手”等字樣的白色條幅上,一些業主簽上了名字。
一知情業主說,左宏煒和妻子張娜聯都下崗了,能在小區買房子不容易。
受害者岳父張師傅說:“女兒女婿以前一直以開出租車為營生,兩年前開始營運貨車。”2007年買房時,他們兩口不僅花光手頭的錢,還向朋友們借了一些。
頭上縫了7針的張娜聯躺在病床上,身體非常虛弱:“宏煒這會兒咋樣了?”她說:“全家人這些年來一步步奮斗才到今天,終于住進新房。他走了,家里的天都塌下來了……”
業委會籌辦依舊進行
業委會發起人遭襲后,從垃圾箱里撿到的唯一一張未被徹底撕碎的《告知》書上,“25日早晨8:30在小區花園集合,商討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的內容,令人分外難受。“得知這事,我一夜都沒睡著,許多業主感到震怒的同時,也對自己的安全多了份擔憂。”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說,自入住小區后,一些業主曾因開發商延期交房與其發生糾紛,最終在法庭上反目。自這家物業公司進駐后,一些業主曾與其發生過摩擦。但總的來說,業主與物業間也沒有非常尖銳的矛盾。在籌辦業委會期間,發起人突然被打腦死亡,讓所有業主感到意外。“我們不會因為發起者的不幸遭遇,動搖和放棄小區業委會的籌辦和成立。”昨日上午,一些業主在條幅上簽完字后,相繼來到小區花園,繼續商討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事。在業主聊天群里,業主們對不法人員的行為異常憤慨。許多業主也正通過網絡相互聯絡。
上午11時左右,記者來到“萬強藝術家”小區物業公司時,幾名工作人員正在上班,一前臺女性工作人員說,23日晚幾名民警來到這里,將公司負責人帶走后,就再未見過。“這名負責人平時很少來這里,具體管理工作的是另一名領導。”但自案發后,這名工作人員也未見到過主管領導。
延伸閱讀
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目前,西安乃至全國的許多小區內,大多沒有成立業委會,而其中,除業主之間相互聯系少以外,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設置障礙,以及缺乏主管部門支持等,也是制約業委會成立的主要原因。《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在去年12月12日經陜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后,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十條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組織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職責的,業主可以自行組織成立業主大會,按照本條例規定行使業主大會權利。
陜西博碩律師事務所張賀才律師說,根據即將實施的《條例》規定,業主大會成立的條件具備后,如果建設單位怠于向物業管理行政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時,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告知;而且在相關部門限期不履行籌備業主大會職責的情況下,可以自行組織成立業主大會。而這些規定在解決業主大會成立難的問題上邁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