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1月我國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情況
本文導讀:2010年1-11月我國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情況,2010年1~11月份,全國規模以上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73.5億噸,同比增長15.9%。沿海港口方面,全國貨物吞吐量完成49.9億噸,同比增長15%,其中寧波-舟山港以5.76億噸高居榜首,上海港和天津港分列二、三位;億噸以上吞吐量的港口達到15個。
中國產業信息網訊:
內容提示:2010年1~11月份,全國規模以上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73.5億噸,同比增長15.9%。沿海港口方面,全國貨物吞吐量完成49.9億噸,同比增長15%,其中寧波-舟山港以5.76億噸高居榜首,上海港和天津港分列二、三位;億噸以上吞吐量的港口達到15個。
港口,這個對世界經濟形勢最為敏感的經濟體之一,在2010年的發展變化,清晰地反映了世界經濟的發展曲線:年初悲觀的預期、年中驚喜的復蘇以及各種接踵而至的擔憂。
尤其是去年下半年,我國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進出口貿易規模不斷加大。各地對港口的發展日益重視,投資規模也前所未有,這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經濟的發展。當然,在港口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伴隨著出現了一些問題。
吞吐量恢復性增長
2010年初,在金融危機的陰影下,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港口吞吐量繼續下滑是不可避免的。但年中的時候,我國港口吞吐量著實給了大家一個驚喜——全國港口吞吐量實現了兩位數的增長,且一直持續到現在。
統計表明,2010年1~11月份,全國規模以上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73.5億噸,同比增長15.9%。沿海港口方面,全國貨物吞吐量完成49.9億噸,同比增長15%,其中寧波-舟山港以5.76億噸高居榜首,上海港和天津港分列二、三位;億噸以上吞吐量的港口達到15個。
內河港全國完成吞吐量23.6億噸,同比增長17.9%。其中蘇州港以近3億噸的吞吐量遙遙領先;居第六名的鎮江港吞吐量為9643萬噸。如不出意外,我國吞吐量過億的內河港口將達6個。
集裝箱方面,2010年前11個月,全國規模以上港口完成國際標準集裝箱吞吐量13298.0萬TEU,同比增長20%。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1982.5萬TEU,同比增長20%;內河港口完成1315.5萬TEU,同比增長19.9%。上海繼續以2657.6萬TEU的吞吐量高居世界第一。
專家認為,2010年港口吞吐量保持兩位數增長,已經趕上了2008年的同期水平,這與全球經濟發展基本上吻合。但目前來說還只是恢復性增長,因為未來經濟發展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還很多。
同時,未來港口的發展還面臨兩大轉變:第一是港口依托外貿經濟高速增長,帶來貨物大幅增長的方式,已經基本劃上句號,今后增長方式要轉變;第二,港口發展模式面臨轉變,要由原來是提供單一碼頭服務的部門,向綜合物流服務商轉變。
投資出現過熱
伴隨著港口吞吐量的全面恢復,港口對城市經濟的拉動作用進一步顯現。同時,由于經濟刺激計劃,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把投資港口作為拉動經濟的重要杠桿。于是,新一輪的港口投資熱潮出現了。
據交通運輸部公布的數據,2010年國內交通運輸板塊新增總投資高達人民幣1.1萬億元,其中港口投資不下1000億元,尤以北方黃渤海區域八大港口的鐵礦石和煤炭大宗原料碼頭的改擴建為熱點。當然,上海港、寧波-舟山港、鹽田港等國際性港口也在不斷擴大投資;四川、湖北等內河港口的投資熱情堪比沿海。
此外,港口建設提速的另一個表現,就是大連港、唐山港等港口的紛紛上市。
投資的加劇,造成了港口資源的過剩,有大批中、小規模港口的碼頭設備被閑置。而據一些專家估計,各港的實際吞吐能力平均過剩三四成,其中情況較好的長三角港口,平均過剩產能也達兩成以上,珠三角港口過剩產能約三成。
而港口過剩,難免會引發惡性競爭,尤其是以長三角、環渤海為代表的區域之間港口的競爭,已經達到白熱化程度。
整合階段到來
當今的中國港口,已經成為世界上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群——世界貨物吞吐量排名前十的港口中,中國就占據了八席。港口的大發展,必然帶來兼并、合作以及區域間的整合。隨著《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的出臺,我國港口資源整合的速度也在加快。
在港口資源的整合過程中,以區域整合為主,即區域內的龍頭企業整合周邊小型港口,或區域內大港實現強強合作。
在環渤海區域,組建一年的河北港口集團旗下秦皇島港、曹妃甸港區、滄州黃驊綜合港三大港(區)合理分工、協同作戰,保持了年度港口運輸生產的高位運行;同時,大連港在上市融資56億元之后,將用于收購同屬遼寧省的錦州港和丹東港的部分股份;山東出臺《關于加快港航業發展壯大港口經濟的意見》,將大力推進港口資源整合。此外,山東可能將組合黃三角營口港等小港口,意在打造山東第四個億噸港口。
在長三角,港口之間的競合關系更加緊密。國家的一系列規劃和腹地經濟的惡性競爭,使合作一直是長三角各港口之間的敏感話題。幾乎把持了整個長三角的港口資源的上海港、寧波-舟山港、連云港與太倉港,因為分屬上海、浙江、江蘇管轄,估計短期內有效整合的可能性不大。《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雖然提出了珠三角港口之間的整合要加速,但是相對來說,珠三角的港口整合速度已經落后于全國,各個城市之間尚未出現較大規模的整合現象。
法制進程提速
自《港口法》實施以來,我國港口法制化建設不斷加快。2010年,我國的港口相關法律法規也進一步完善。
2010年3月1日,《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正式實施。該法規對港口經營人資格、管理部門職責、從事港口理貨人、從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經營人等各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同時,也啟用了新版《港口經營許可證》。
除了國家層面之外,一些地方也紛紛出臺法規,加強對港口的規范。《山東省港口條例》2010年4月1日正式實施。其規定了港口規劃建設的基本程序,明確了對港口岸線、管理、安全、監督專門的地方性法規,操作性強,對促進山東港口的建設和發展必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而《廣西壯族自治區港口條例》也已通過,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港口經營,否則將受到嚴懲。
此外,我國專項港口法規也有進一步發展。2010年9月29日,《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獲人大常委會通過,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漁業港口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財政投入,加強漁業港口建設、維護以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與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協調管理機制,提高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監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