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原油和天然氣開采行業競爭狀況分析
本文導讀:原油和天然氣開采行業退出壁壘較高。如前所述,原油和天然氣開采行業一次性投資大,專業化生產程度高,資產專用性強(包括技術、信息、管理經驗和人力資源的專用性也非常強),沉淀費用高,不僅原有資產和資源向其他產業轉移沉淀費用高,而且對資產轉移的配套投資量要求非常大,這直接加大了生產要素流動的困難。
一、進入壁壘:投資規模大,政策限制多
石油產業是一個規模經濟效果明顯的產業,其一次性投資巨大,專業化生產程度高,資產專用性強,沉淀費用高,是一種具有較高進入壁壘的產業。
石油產業的進入壁壘主要有以下幾種:(1)政策性壁壘:由于石油資源的稀缺性及其重要的戰略地位,許多國家對石油產業實行特許經營,禁止特許以外的企業進入石油產業。中國政府授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從事陸上及海上石油資源的勘探、開發、運輸、煉制和銷售,特許以外的企業禁止進入。(2)資源性壁壘:石油產業的發展完全依賴于油氣資源的儲量,新企業若要進入此行業,需花費相當大的費用購買資源,由此產生進入此行業的巨大障礙。(3)技術性壁壘:石油產業是技術密集型產業,在勘探、開發、運輸、煉制等領域有大量的關鍵技術,如保密性專利或專有技術,這些無法取得或掌握的關鍵技術就成為進入壁壘。(4)規模經濟壁壘:采油、煉油以及石油化工都要達到一定的規模才有效益。根據國外經驗,年煉油能力在250萬噸才能達到起始規模經濟產量。現有企業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必然努力擴大生產規模,以獲得規模經濟效益,增強成本優勢。除非進入者實力強大,能承受初始進入時的成本劣勢,才能逾越規模經濟壁壘。(5)巨額的資金及沉淀費用壁壘:石油產業投資巨大,如果投資不到位,達不到經濟規模,則在競爭中就會處于成本劣勢。但是,若某企業能夠籌措大量資本,并在進入早期遭到失敗時能盡快退出,資金巨額化從理論上說就不成為強大的進入壁壘,這時,起重要作用的是“沉淀費用”,由于石油產業資產專用性強,退出時大量的資產不能轉做他用,這時,投入的資本不能完全收回,這種沉淀費用也就成為進入壁壘。
二、退出壁壘:專業性高,資金退出困難
退出壁壘,就是企業在退出某個行業市場時所遇到的限制等,很顯然,退出壁壘的因素和進入壁壘的因素密切相關,一般來講,進入壁壘高的行業,退出壁壘也較高。
原油和天然氣開采行業退出壁壘較高。如前所述,原油和天然氣開采行業一次性投資大,專業化生產程度高,資產專用性強(包括技術、信息、管理經驗和人力資源的專用性也非常強),沉淀費用高,不僅原有資產和資源向其他產業轉移沉淀費用高,而且對資產轉移的配套投資量要求非常大,這直接加大了生產要素流動的困難。
三、準入條件:行業準入標準仍未出臺
2006年4月26日,由國土資源部起草的中國石油業準入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完畢,并送達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辦待批。根據這份準入意見,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各投資主體在進入石油業時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此次國土資源部起草的石油業準入標準的文件,內容有20多條,詳細地規定了石油業注冊資本、專家人數、技術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最低準入門檻。據稱,文件中對于民企準入的注冊資本已經從最初的60億元提高到了100億元;另外,還要求企業的勘探高級工程師要占到技術人員的10%-20%。
100億元的注冊資本對民營石油企業來說盡管有些高,但跳著腳還能夠得著,因為江浙一帶的民營企業現在已經很有實力,規模大的石油企業每年銷售的成品油可達10萬噸,年銷售總額在10億元以上,規模小的年銷售額也達到數千萬元。這些企業已經擁有了銷售終端、完善的銷售網絡、較大庫存容量、物流體系和碼頭資源等條件。在石油經營方面,以各種油品貿易為主,油業加工、油業科研為輔,有的還擁有自己的加油站、油庫和專業碼頭。難以達到的標準主要是'高級工程師'一項。民營企業缺的就是這方面的人才,即使從國外請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這樣的標準出臺,對于民營石油企業來說,等于是'沒有門時進不來,有了門也很難進來。這實際上還是缺乏放開的誠意,應該對標準再進行修改,不然民營石油企業依然處在不公平的競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