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軟件及信息服務外包產業存在的問題分析
本文導讀:自主研發投資不足,主要以跟蹤和模仿為主,缺乏核心競爭力;大多數企業人員不夠穩定,流動性大;且絕大多數處于地區性服務商和區域性服務商的階段,缺乏建設自己的交付中心的能力和實力。
內容提示:自主研發投資不足,主要以跟蹤和模仿為主,缺乏核心競爭力;大多數企業人員不夠穩定,流動性大;且絕大多數處于地區性服務商和區域性服務商的階段,缺乏建設自己的交付中心的能力和實力。
(一)企業規模較小,缺乏核心競爭力。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與集成電路促進中心(CSIP)的企業調研報告顯示,我國的軟件與信息服務外包企業大部分是成立時間較短的中小企業,市場占有率和人才隊伍規模普遍較小。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排名前十位的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合計只能達到約20% 的市場占有率,而印度的前十大企業卻囊括了45% 的市場份額;從員工數量來看,671 家調研企業中,65% 的企業員工數在100 人以下,30%的企業員工人數在100-500 人,500 人以上的企業僅占5%。
自主研發投資不足,主要以跟蹤和模仿為主,缺乏核心競爭力;大多數企業人員不夠穩定,流動性大;且絕大多數處于地區性服務商和區域性服務商的階段,缺乏建設自己的交付中心的能力和實力。
2012-2016年中國軟件外包服務市場運行態勢與發展趨勢研究報告
(二)業務較低端,服務品質待升級。我國軟件與信息服務外包企業承接的國外項目大多屬于低端業務。如,簡單的軟件編碼和測試、基礎網絡和系統集成服務工作。而在高端的IT 咨詢、應用系統外包服務和業務流程外包服務方面,國內多數軟件與信息服務外包企業能力明顯不足,尚不能提供高水平的服務。目前,國內除極少數大型IT 服務外包企業能獲得具有較高附加值的IT服務外包項目外,絕大多數中小IT 服務外包企業所承接的項目多是合同額不大、利潤率低的小項目。
(三)人才結構不合理,人才培養與管理較弱。一是我國軟件與信息服務人才結構呈“橄欖型”,位于產業上層的軟件架構師、系統設計師與項目管理人才,以及屬于產業基礎的軟件藍領短缺,而處于金字塔中層的系統工程師相對過剩;二是缺乏復合型人才。由于我國是非英語國家,除少量歸國留學生外,技術管理人員的外語水平普遍不高,與印度、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相比呈現弱勢,國內眾多外包企業特別缺乏兼具語言和技術或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三是企業人才管理機制比較落后。軟件外包相對年輕人比較單調枯燥,沒有工作調劑機制,尤其是從事信息技術、軟件設計、程序開發的工作人員,經常日夜加班。
(四)市場規范化滯后,尚未形成行業標準。外包服務質量的監控不到位,履行合同不嚴格,規模化的軟件開發缺乏通行的標準和規范。當前,電子政務及其他行業信息化的標準還十分缺乏,很多行業的信息化本身沒有統一的規范和行業標準,外包企業各有規范和標準,導致軟件開發工作無章可循。
(五)相關法律和政策配套措施有待完善。目前,我國服務外包的法制環境還不完善,尤其是信息安全、知識產權立法、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對觸犯信息安全行為處罰較輕。如:法律對員工泄露機密只能追究民事責任而不追究刑事責任,對模仿抄襲行為處罰力度小,社會上盜用出賣企業和個人信息、盜版軟件等現象比較普遍,這些都影響了我國的國際形象,也影響了發包國的發包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