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國房地產業發展趨勢探析
本文導讀:房地產轉型創新所形成的新商業模式,如園區地產、養老住區、文化旅游地產等將發揮市場化均衡配置資源、推動產業升級與發展的重要作用,從而發揮出以市場化的方式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作用。
新型城鎮化的龍頭是產業導入、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房地產業的服務性和金融性,決定了房地產具有導入與整合各類資源的平臺功能,具有支持與推動產業發展的服務功能和金融功能,也就決定了它在產業發展、尤其是新興服務業發展中的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它與產業、與城鎮化發展共生共榮的關系。
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升級、新興服務業的發展是新型城鎮化的基礎和前提。沒有產業,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人口聚集,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化。要實現產業的發展,當然要依賴于土地這個核心的、先導的生產要素,依賴于房地產整合資源的平臺功能、服務運營功能和金融支持功能。這就為房地產發展、產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找到了共贏的支點,也為房地產的轉型和創新指明了方向和路徑。這就是,房地產的轉型創新必然與走產業結構調整、與產業升級、與新興服務業發展相結合的路徑,走與新型城鎮化的發展相結合的路徑。近年來,園區地產、商業地產、養老住區、文化旅游地產等的發展,已經開始產生了與產業、與城鎮高度融合的新商業模式,成為房地產轉型創新的主流。
相關市場調研報告請見中企顧問網發布的《2014-2019年中國房地產行業監測與發展前景評估報告》
新型城鎮化,與傳統意義上的城市化有不同的內涵。幾十年來,中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主要還是以政府為主導的,通過集中配置資源的方式,以土地財政為動力的,重心放在沿海地區和中心型城市的高速發展模式。這樣的發展經濟啟動的初級階段是必要的,但是,高速發展模式導致的透支資源、污染環境及損害社會公平等,決定了它只能是階段性的發展模式,而不是可持續的發展模式。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本質上是也并不僅僅是對房地產本身的調控,而是通過對房地產的調控,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高速模式踩剎車。新型城鎮化,作為國家新戰略,就是要變高速發展為均衡發展,變行政性集中配置資源為市場化的均衡配置資源,變單一的土地財政為可持續發展的財政。這是一場深刻的制度性、結構性改革。新型城鎮化,本質上是人的城鎮化,當然也必須以產業為先導、以土地為平臺。沒有產業,就沒有人的城鎮化,而產業要進入、要升級、要發展,也必須依賴于土地制度的改革,促進集體建設土地向城鎮建設土地的轉化,讓土地成為可流動的生產要素和資產,成為整合各類資源和促進產業發展的平臺。土地制度的改革,包括集體建設土地的集約化利用、集體建設土地直接入市、對支持不同產業發展采取區別化的用地政策,等等,都將成為產業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更能深刻地體會“改革是最大的紅利”的含義,也更能深刻地認識到房地產所具有的整合資源的平臺功能、服務運營功能和金融支持功能的巨大價值。
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通過實現資源的均衡配置,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在地域廣闊、發展水平差異大的中國,實踐已經證明,這不可能依賴于行政的力量來推動,必然要有新的思維、新的路徑來實施,這個路徑就是通過改革,啟動市場化的力量,發揮市場在實現資源均衡配置、實現均衡發展的獨特作用。一方面要通過土地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深層次的制度改革,另一方面,則需要依靠市場自身的實踐,鼓勵市場的力量在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進行產業導入、升級和新興產業的發展,逐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顯然,在這一過程中,房地產轉型創新所形成的新商業模式,如園區地產、養老住區、文化旅游地產等將發揮市場化均衡配置資源、推動產業升級與發展的重要作用,從而發揮出以市場化的方式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作用。